閩警破汽車電池失竊案/延扣男嫌起回贓物
出版日期: Sunday, February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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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警破汽車電池失竊案/延扣男嫌起回贓物【本報納閩十一日訊】閩警破獲汽車電池失竊案,起獲贓物及延扣男嫌。納閩警區主任阿茲哈歐曼警監於今日新聞文告中指出,閩警於本月8日下午約3時30分成立一支警隊,突襲彭胡魯杜阿路甘榜都連敦容一間無牌民宅,逮捕一名涉嫌汽車電池失竊案的33歲卡達央籍男嫌。經過初步調查,該男嫌是無業大馬公民,涉嫌本島5宗汽車電池失竊案,價值達到3,900令吉,牴觸大馬刑法第379A條文(偷車),男嫌的一名同謀友人仍逍遙法外。廣告_OCDN.jpg)
他說,男嫌經過尿檢,證實對毒品呈陽性反應,同時,該男嫌擁有犯罪前科,曾於2011年6月14日在大馬刑法第457條文(夜間破門行竊)下被判監14個月,以及2015年1月21日在大馬刑法第448條文(非法入侵建築物)下被判監24個月,該男嫌於去年5月在甘拜園監獄服刑期滿釋放。他指,警方從廢鐵回收廠起獲8個汽車和羅厘電池,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扣留男嫌,自本月9日至12日止,以作進一步調查。警方明日將向法庭申請延長扣留以調查男嫌有可能涉及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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