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菲里:沙爭取淨稅權益特別撥款逾30年
非新訴求或政治課題
出版日期: Tuesday, November 0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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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地咬二日訊】沙巴爭取聯邦淨稅收40%特別撥款的權益,並非新訴求或季節性政治課題,而是捍衛憲法權益的鬥爭,至今已超過三十年。
根地咬國會議員兼擔布南州議員拿督斯里傑菲里吉丁岸博士指出,聯邦政府提供的15億令吉臨時撥款,不能被視為對聯邦憲法所闡明的沙巴財政權益的完整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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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有關訴求是基於《聯邦憲法》第112C條款及第十附表第四部分,並通過第112D條款下的檢討機制執行。
他是日前在甘榜高蘭社區禮堂所舉行的高蘭國小捐血運動開幕儀式上致詞時,如此表示。
根據拿督斯里傑菲里吉丁岸博士透露,當他在三十多年前首次提出有關訴求時,許多人認為毫無根據,甚至這項鬥爭也曾遭到部分沙巴領袖及民眾本身的反對。
然而,他說,如今各界對40%權益重要性的醒覺已日益提高,顯示這項訴求不僅關乎財政問題,更涉及沙巴在馬來西亞聯邦內的地位與權益。
他解釋,若該權益得以全面落實,州政府的財政狀況將獲得鞏固,以應對各項發展需求,尤其是道路基建,淨水供應及教育設施,包括像甘榜高蘭國小這類鄉區的需求。
這項鬥爭如今已進入另一個重要階段,即聯邦政府於2026年10月29日在上訴庭就亞庇高庭於2025年10月17日,針對沙巴1974年至2021年期間被喻為“失去的歲月”特別撥款訴求所作出的部分判決提出上訴。
高庭早前裁定,未對有關期間的特別撥款進行檢討,已違反憲法義務。
在上訴程序中,聯邦政府闡明,其挑戰並非針對第112C條款下的40%權益計算方式,或第112D條款下的檢討必要性,而是聚焦於高庭的若干裁斷與諭令,包括憲法義務及法庭權限等問題。
沙巴律師協會則力挺高庭判決,強調有關的憲法檢討理應未獲執行,而沙巴州政府也陳詞支持高庭裁斷,即強制性檢討並未如憲法所要求般落實。
在聆聽逾三小時的陳詞後,由拿督阿查哈里卡瑪蘭里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定於2026年11月12日通過電子復核進行案件管理,以敲定上訴判決的宣判日期。
傑菲里形容,此進展是沙巴爭取本身權益漫長征途中的重要階段,並呼籲人民了解有關課題的重要性,繼續關注捍衛權益的努力,直至取得應有的解決方案。
他最後以一句“Ini Kalilah Kita Bersatu”(這一次,我們團結一致)作為結束,獲得在場出席者的熱烈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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