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附加預算案出現1,700萬購水項目
黃勇斌促財政部交代
應闡明以甚麼價格支付私人界人供水
出版日期: Sunday, July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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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斗湖十三日訊】針對州政府在附加預算案中會有一千七百餘萬的款項向私人界購水一事,民興黨斯里丹絨州議員黃勇斌今日促請財政部交代,有關款項應該作出更明確的交代。
他指出,這筆款項如果是付還私人供水公司,那麼,州政府就應該公布所有的詳情,包括了所購買的水數量,在什麼時間購買,供水公司的詳細資料,“這筆款項如果是在非常時期時,用於購買私人界提供的水供來解決水不足的問題,那是沒問題,不過,這筆費用是否合理,甚至提供的水源是否達標,那就非常重要。”
“首先,我們必須質疑的一點是,當水務局沒能提供足夠水供時,為何私人的水供公司卻能比水務局更有效率提供乾淨的水源。再者,如果私人公司提供水源,這個水的質量是否達到標準呢?購買的水供是否價錢合理呢?”
民興黨斯里丹絨州議員黃勇斌也是特別針對州政府,在附加預算案中出現一千七百餘萬款項要付還私人界水費,在其州議會中向財政部作出了上述提問。
根據黃勇斌詢問道,這筆款項是付還予水處理的公司,或繳付私人水供公司的水費,私人公司是否獲得合約,這些都應該交代清楚。
黃勇斌點出,在去年全州出現水供不足時,里卡士的沙巴婦孺醫院更花了14萬向五間私人公司購水,“讓人很奇怪的是,水源理應由水務局掌管,為何這些私人公司能在水務局不夠水時能提供足夠的水?這幾家公司的水源來自哪裡?這些私人公司是否有執照?”
“買水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現象,這意味著水務局沒能百分百管理好水供並導致出現了問題,最終這個問題也必須由州政府出面去解決。”
“如果我們看回2024年第2系列總稽查司的報告,沙巴的無收益水(NRW)截至2022年時達到了55%,目前是全馬第二高無收益水的州屬。州政府在水供課題上必須要用更靈敏的觸角,更好的管理無收益水,這除了可以讓更多人有水共享之外,也能減少能源消耗,達到更好的成本效益。”
“國家獨立今年已經67年了,我們今天依然面對著水,電,馬路等最基本的問題,要繁榮與進步,我們需要的相信不僅是口號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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