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仲裁庭要求媒體保密
朱利亞士認“十分奇怪”
為何非保護公眾利益改而庇護騙子
出版日期: Saturday, June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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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亞士依力亞士
【納閩廿一日訊】針對亞庇消費者仲裁庭要求媒體,不要公開遭消費者起訴且被定罪方的身份,此間一位消費者權益代言人認為“十分奇怪”。
朱利亞士依力亞士問道,從何時起,負責保護公眾利益的消費者仲裁庭,突然決定站在騙子和其他傷害無辜消費者的人這一邊。
他說:“這巳違背1990年代成立消費者仲裁庭的整個目的,當時的首相馬哈迪醫生說,其目的是點名和讓違例者蒙羞,作為對其他人的威懾,以警效尤。”
根據本報姐妹報,英文每日快報最近一則報道,此間一間二手車經銷商被判令退還1000令吉的按金給客戶, 該報紙決定不理會法庭官員有關保密有關公司身份的“建議”。
朱利亞士質疑:“法庭應該保護誰?應該保護消費者?還是那些欺騙消費者的人?亞庇消費者仲裁庭不應該在公共利益問題上保護違例者,即使是推事、地方法官、或高等法院法官也沒有權力告訴媒體,不要公佈被判有罪的人的身份,因為這將違背正義原則。”
他強調,在法庭、州議會或國會說的任何話,都屬於絕對特權原則,是可以被報道的,公眾也期待瞭解消費者仲裁庭審理案件的性質,因為這有助於讓人們更好地瞭解消費者權利和知識。
他補充道,隸屬於國內貿易和生活成本部門的消費者仲裁庭,在解決小額消費者索賠方面做得很好,這是消費者可以不用花大筆法律費用,便可以提出索賠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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