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漁夫被控用魚炮捕魚
法庭展延案件過堂
出版日期: Saturday, July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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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廿一日訊】兩名菲律賓漁夫被控在我國海域使用魚炮捕魚,法庭展延案件過堂,以安排蘇祿語翻譯員。
44歲的瑪瓦里基蘭和29歲的京波瑪瓦力乃被控於7月11日早上9時45分左右,在距離斗亞蘭瑟魯蘇海灘以東北方向1.7海哩的海域,被揭發在船隻上擁有8條相信是使用魚炮捕獲的魚獲,觸犯漁業法令第26(1)(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5(b)條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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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控狀也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法庭並無記錄被告是否認罪,因被告表示不諳國語。主控官威廉阿賓要求地庭法官阿米爾沙擇期過堂,不建議被告獲保釋。
法官遂展延案件於8月10日再次提堂,兩名被告續遭延扣,不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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