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沙巴稅收分成動議遭拒
高庭明正裁定陳德明司法檢討申請
出版日期: Tuesday, November 0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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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三日訊)高庭擇定明年1月22日,裁定是否批准甘拜園區州議員陳德明的准令申請,以對州議長拒絕其提出沙巴憲法40%聯邦淨稅收權益的私人動議決定,進行司法檢討。
高庭法官拿督瑟麗絲蒂娜是聆聽申請方,以及聯邦政府、沙巴州政府及沙巴州議長答辯三方的口頭陳詞後,擇定上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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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明是由祖漢里律師、巴特羅密歐律師和弗絲蒂娜律師代為申請司法檢討的准令,代表聯邦政府答辯的是高級聯邦律師莫哈末索禮興和聯邦律師慕海里。獲批准成為利益相關方的州政府,是由州高級律師賽夫拉兹代為答辯,而州議長則是由沙蘭祖費里律師、依漢男占士律師和洛曼沙兹萬律師代為答辯。
州議長拿督卡欣耶耶是於今年4月29日,拒絕陳德明提出沙巴憲法40%聯邦淨稅收權益的私人動議決定。陳德明隨後於入稟法院,就州議長拒絕他的決定提出司法檢討。
陳德明強調,此舉乃是維護法治、透明施政及州議員的法定權利,並非針對州議長個人,也無意挑戰議長職權或干預州議會運作。
他也表明,司法審核不是要求法庭裁定沙巴在40%淨稅收所能獲得的數額,也不是要求法庭裁決州議長需自動接納其私人動議,而是裁定州議長的決定是否依法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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