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非禮女童罪名成立
遭地庭法官判監13年
出版日期: Friday, April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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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廿八日訊】法庭宣判被控非禮女童的無業男子罪名成立,判決他入獄13年。
在犯人欄的被告聞判後一臉懵懂,似乎不敢相信自己遭法官重判。法庭翻譯員重複法官所判下的刑罰後,被告才表示明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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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的阿茲萬阿里亞山乃被控於2020年7月6日早上10時55分,在必打丹某甘榜的路邊對一名6歲的女童擁抱、親吻臉頰和脫下對方衣服,觸犯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14(a)條文。
副檢察司阿迪巴賽夫在被告否認後,於初審時傳召了共9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遭判表罪成立的被告自行出庭抗辯,並多次指稱他有不在場的目擊證人,但均未獲查案官尋獲所謂的“目擊證人”。
地庭法官阿茲麗娜在全案審結後宣判時,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指證被告罪行如控狀所指,遂裁決他罪成。
被告的刑期從2020年7月6日被捕算起,服刑期滿後需受警方監察行為2年。
承認擁失竊財物 男子入獄10個月
【亞庇廿八日訊】男子被控擁有失竊財物,認罪後遭法庭判決入獄10個月。
34歲的拉布安瑟翰乃被控於2月2日下午3時30分左右,在實邦加亞庇工業園住宅區,擁有1個失竊的筆記型電腦背包和一部失竊的數碼相機,觸犯刑事法典第411條文。
案情指翠鳥園一名商人的住家於1月24日遭爆竊,屋內財物不翼而飛。警方接獲可靠情報後,順藤摸瓜於2月2日追查到被告下落將他逮捕,並起回部分失竊物品。
被告承認罪狀,由國家法律援助金會委派的律師林明俊代為向推事樂芙莉求情,指已婚的被告育有1名子女,盼減輕刑罰。主控官凱萬依爾申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決如上述,被告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承認酒後開車女司機罰2千
【亞庇廿八日訊】被控酒後開車的女司機認罪後,遭法庭判決罰款2千令吉或以2個月牢獄代替。
56歲的柯素玉(譯音)乃被控於2018年4月22日凌晨2時,在亞庇—兵南邦路一間中學前,被測出在體內酒精含量超標的情況下開車,觸犯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條文。
案情指交警在上述路段設立路障,檢查可疑的來往車輛。被告所駕駛的休旅車遭警方截查,在接受檢驗後證實她酒後開車。
被告承認罪狀,向推事樂芙莉求情,盼獲輕判。主控官費道勿斯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決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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