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中心女童墜樓案
發展商罰2萬 承包商罰1萬五
出版日期: Friday, April 0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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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八日訊)文都善T1商業中心女童墜樓案,商業中心的發展商和承包商在法庭面控,並承認罪狀,發展商遭判決罰款2萬令吉,而承包商則判決罰款1萬5千令吉。
該商業中心的發展商和承包商,分別在兩個不同的地庭面控。控狀指發展商和37歲的承包商鄔俊忠(譯音)於2019年12月1日下午3時許,在上述商業中心的建築工地,位於連結D棟和A、B、C棟的五樓行人天橋,分別做為建築物的業主和承包商,沒有安全的覆蓋行人天橋一處所留下的空隙,以避免人們墜落的風險,觸犯工廠與機械法令第10(e)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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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的發展商是由一名經理代為出庭面控,他在承認罪狀後,向地庭法官依爾希彼慕絲求情,盼獲輕判,同時指出他們已和死者的家屬達成和解方案。承認罪狀的承包商在向地庭法官諾哈菲查求情時,則指案發後對他的生計造成影響,目前沒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盼減輕刑罰。
來自大馬職業安全與衛生局的主控官則要求法官依法嚴懲,指出事件遭成一名女童不幸喪命,發展商和承包商在施工時應給予員工和其他在工地活動的人士,提供足夠的安全措施。
法官經考量後,判決發展商罰款2萬令吉,而承包商則罰款1萬5千令吉或以2個月牢獄代替。
根據當年案發後的報導,年僅1歲7個月的小死者和姐姐當時與家人在5樓的餐廳用餐,他們過後一起走到正在施工的行人天橋。在走到盡頭時,小死者踏空從行人天橋的空隙墜下地面,送院搶救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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