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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海港局澄清徵求建議書
為確保透明度重要流程
非僅是一種形式而已
出版日期: Wednesday, August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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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閩廿日訊】納閩海港局澄清,有關納閩自由港集裝箱碼頭的徵求建議書(RFP)或公開招標“僅僅是一種形式而已”。

其總經理朱古奈亞郁沙益表示公開徵求建議書是確保透明度的重要流程。

日前他從民都魯向納閩媒體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這並不是一項簡單的招標,或只需要選擇一個可符合一套規定的投標者便可,而是我們必須開放招標,以便讓有興趣的投資方,提出他們認為可以最有效率地運營港口的建議,而且這只是一份六年的合同。“

他補充道:"因此,他們需要在對港口的投資,運營成本和財務永續性之間取得平衡,”

朱古奈也是納閩海港局總經理兼董事局成員,他是回應納閩中華商會主席拿督黃勤如在8月8日的地方日報上指有關程序令人心煩,而且由於招標的截止日期是8月22日,感興趣的投資方沒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他們的建議書。

朱古奈強調:“這只是一份為期六年的港口管理合同,並沒有黃勤如想像的那麼大,這也不是納閩海港局自2017年成立以來,首次以徵求建議書的方式,尋求合適的自由港運營商。"

亦是民都魯海港局總經理的他表示,儘管8月22日是截止日期,納閩海港局已於8月15日,收到了幾家在8月13日參加實地訪問的準投資者之建議書。

他說,那些真正對運營港口感興趣的人已經有了想法,只需要寫下來,也許這些公司在展開實地訪問之前,早巳經起草了他們的建議書。

他說:“眾所週知,納閩自由港碼頭的現任使用者,納閩自由港管理有限公司(Labuan Liberty Port Management Sdn Bhd,LLPM)僅獲得土地租賃權,而且是按月更新,這巳經不是什麼天大的秘密,該公司沒有港口經營特許權,因此納閩海港局最終不得不指定一個港口運營商,以便在更有利的平台上運營自由碼頭;有關只有9天的期限是不正確的,因為早在8月8日,已經開始進行招標,招標期為21天,無論如何,現在招標截止日期巳經延長到2019年9月3日。”

關於沒有進一步細節的說法,例如誰將負責維修碼頭,倉庫和基礎設施,他表示,由於納閩海港局允許投標者提出解決方案,因此故意不列出這類細節,希望投標人提出解決方案時,明確說明如何維修或提昇所需設施,以增強港口的效率。

他表示感謝納閩中華商會的關注,希望未來該商會透過報章發表疑慮之前,先向納閩海港局尋求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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