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男非法攜帶杏仁與榛子闖關
遭閩檢疫局與海關截查充公
出版日期: Tuesday, August 0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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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納閩五日訊】 巴基斯坦男乘客非法運入4公斤杏仁豆和榛子,遭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局充公。
大馬納閩檢疫及檢驗服務局總監納茲魯阿茲曼表示,該局官員連同海關人員於今日上午10時,在納閩機場行李托運處成功攔截一名從巴基斯坦飛往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再入境納閩的巴基斯坦男乘客,並充公其攜帶但無持有效文件的農產品(杏仁豆和榛子),包括大馬檢疫和檢驗服務局的進口許可證及來自原產國的植物檢疫證書。
他指,該名乘客非法運入農產品已觸犯大馬2011年檢疫和檢驗服務局第728條法令第11(1)條文,一旦罪成,將可在同一法令第11(3)條文下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被判監不超過6年或兩者兼施。
他補充,任何不符合條規和條件的進口貨物將被扣押或充公,以便採取進一步行動。該局在關口嚴厲監控進口貨物,以確保進口貨物符合法令,抑制引入病蟲害,疾病和污染物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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