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獲撥款華校及宗教團體
今年需重新提出申請
出版日期: Friday, April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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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十八日訊】凡曾經成功申請州政府批發華校及非回教宗教團體常年撥款的組織,今年(2019)須要重新提出申請外,同時還要提呈去年撥款用途報告。
斯里丹絨州議員私人助理黃勇斌表示,根據州財政部最新指示,在往年申請獲得有關州政府常年撥款的所有華校及非回教宗教團體,今年將不會自動列入申請名單內,並須要重新提出申請。
此外,去年獲得政府撥款的華校及非回教宗教團體,必須向州財政部提呈去年所獲撥款用途報告,以便州政府進行審核。
黃勇斌表示,斗湖區內所有曾經獲得撥款的華校及非回教宗教,可以在下周五(4月26日)以前,將重新填寫的2019年撥款申請表格,連同去年撥款用途報告,呈交到位於張天文路1 ARENA商業中心的N57斯里丹絨社區發展領袖單位。
有關社區發展領袖單位將會把收集的申請表格和去年撥款用途報告,全部轉交至州財政部。
凡是要申請今年(2019)政府向華校及非回教宗教團體撥款的組織,即日起可以前往N57斯里丹絨社區發展領袖單位索取申請表格。
欲問詳情,歡迎聯絡斯里丹絨州議員私人助理黃勇斌(010-2226700)或N57斯里丹絨社區發展領袖許漢耀(014-65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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