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車輛工業區違泊
造成交通經常堵塞
湖市會去年已議決取締惟未見效
出版日期: Monday, March 1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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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十七日訊】斗湖市議會雖然早已議決重型車輛不可以在阿撥士路各輕工業區進行停放,但是當地重型車輛濫泊情況益發嚴重,當地公路使用者要求當局慎重檢討。
市議會常月大會在去年已議決,非常遺憾,會議之後工業區重型車輛停泊現象非但沒有改善,而且有越來越猖獗的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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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遺憾,在所謂速雷行動的會議之後,華達輕工業區的重型車輛停泊現象非但沒有改善,而且有越來越猖獗的趨向。
商業車輛執照局條例也闡明這些重型車輛車主已經違反1987年商業車輛執照局法令19(1)(e)(IV)條文,並在44B條文下,有權力傳召車主到該局問話。
因此商業車輛執照局(LPKP),陸路交通局及警方三個交通執法部門受促快速採取行動,避免斗湖市議會被人諷刺每次開會[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彰]的形象。
市民也不禁奇怪到底是這三個交通執法部門不願執行常大議決,還是這些重型車輛有什麼護身符,可以令地方政府的諭令也失效?
常月大會是地方政府最高權力殿堂,如果決定也無法成效,那麼試問今後還有什麼機構部門可以成功執行這項任務?莫非要州政府或聯邦政府來插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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