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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開車肇禍撞死四人 // 女司機張愛雲延扣四天
出版日期: Tuesday, July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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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九日訊】疑醉酒駕車發生意外,造成4名青少年死亡及一人重傷的女司機奧利維亞張愛雲今天被警方帶往法庭延長扣留,法庭批准警方扣留嫌犯4天以作進一步調查。女嫌犯是於本月8日凌晨1時15分左右,疑在醉酒的情況下駕車,闖下彌天大禍!汽車在張天文路BDC商業區1Arena商業店前面失控撞向路旁人群,4人當場被撞死,1人身受重傷,同時也撞毀了3部汽車。

這起意外的5名死傷者皆為華籍青年男子,年齡介於16歲至30歲。

現年34歲的女司機在車禍中只受了輕傷,不過她所駕駛的Toyota Vios轎車則毀不成形。

在車禍中不幸當場斃命的四名死者為:

邱玉威,30歲。Clawence 黃文傑,21歲。Dicson 林健興,16歲。鍾偉全,21歲。重傷者為陳冠雄,21歲。

斗湖警區主任法迪爾助理總監昨日發表消息時說,據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這起意外是因為肇禍女司機疏忽駕駛所造成,警方懷疑女司機當時是在醉酒狀態,不過仍須要做進一步檢驗才能證實。法迪爾助理總監說,警方是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4條文調查這起意外事件。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4(1)(a)條文釋明,一個人在駕車的時候受到酒精或毒品的影響而不能有效的控制汽車及44(1)(b)釋明,一個人因為體內含有過量的酒精。

在以上情況下造成他人死亡或受傷,一旦罪成,將被判監禁不少過3年,或不超過10年及罰款不少過8000令吉或不超過2萬令吉。其駕駛執照也可能被吊銷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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