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措施審查港口管理程序/協助發展納閩經濟
出版日期: Tuesday, August 0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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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措施審查港口管理程序/協助發展納閩經濟【本報納閩一日訊】聯邦直轄區部部長拿督斯里東姑安南於今早8時15分,下鄉巡視納閩自由港口管理公司的默迪卡港口,這是政府主動審查納閩港口的管理和操作程序,協助發展納閩經濟的舉措之一,以求符合政府打造納閩成為一個更具發展力的樞紐港願景。納閩自由港口或默迪卡港口面積250公尺x19公尺,港深6至8公尺,自1984年起由大馬海事局管理至今,去年共有548艘船舶停靠在默迪卡港口,根據今年1月至6月的統計,共有186艘船舶停靠在默迪卡港口。廣告_OCDN.jpg)
默迪卡港口用於進行裝卸貨櫃及普通貨物活動,營業時間乃上午8時至晚間10時,欲在非營業時間使用港口者,必須先後獲得關稅局和大馬海事局的批准。默迪卡港口的碼頭面積4,750平方公尺,可同時容納5至6艘持有國際船舶保安證書的船舶,若非公約船必須獲得政府部門比如國家安全委員會、關稅局、移民廳等其他相關部門核准。從港口的安全角度來看,港口使用者,必須使用由一名海上設施保安員監督的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代碼。自2012年起,政府押後徵收船舶停泊費,乃基於延長1952沙巴商船條令及暫停採用1960年沙巴商船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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