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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潮青婦下月十七日/聯辦區兒童華語歌唱賽
出版日期: Saturday, June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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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潮青婦下月十七日/聯辦區兒童華語歌唱賽【納閩十七四日訊】納閩潮州公會將於今年7月17日(星期日)舉辦第28屆兒童華語歌唱比賽,即日起接受報名!

該一年一度由沙潮聯會主催,納閩潮州公會青年團及婦女組聯合舉辦的兒童華語歌唱比賽,旨在推廣歌唱活動及高素質的歌藝水平,提供表演的機會及舞台,以發掘兒童歌唱之潛能。

以王杏如為首的籌委會已宣告成立, 並已積極的展開籌備工作。 王杏如指出, 今年的賽事將在LAZENDA HOTEL禮堂舉行,而且各組別也將同樣設有"最佳人氣獎",讓出席比賽現場的觀眾投選他們最支持的小歌手。

此屆比賽報名費為每人RM30.00,報名截止日期為6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正。

該會青年團團長張兼福、副團長沈鼎能、歌賽宣傳主任陳寶統及執委楊曉如於今日前往拜會納閩啟文學校、中華學校、啟華幼稚園、 中華幼稚園及納閩國際學校的領導層, 移交歌唱比賽的海報及報名表格, 同時也向校方明確的傳達舉辦次比賽的宗旨與目標, 並獲得各校應允積極配合。

如有任何疑問或有意報名參賽, 可聯絡籌委會主席王杏如016-8290066)、 競賽主任陳寶萍(017-8186906)或秘書沈汶欣(016-8402794)洽詢。

2016年(第28屆)納閩兒童華語歌唱比賽細則:

(1)宗旨 :

1.1 推廣兒童歌唱活動以鼓勵兒童歌唱觀摩及推廣兒童高素質的歌藝水平。

1.2 發展兒童歌唱之潛能。

(2)組別 : 甲組(幼稚園)、乙組(一,二年級)、丙組(三,四年級)、丁組(五,六年級)

(3)歌曲/參賽資格 :

3.1 甲,乙,丙及丁組歌曲可自由選唱,唯:-不可唱政府禁歌 - 歌詞要健康,不可涉及愛情。-歌曲不可超過五分鐘。

3.2 如歌曲不合規則,主辦當局有權要求參賽者換歌,否則喪失比賽資格。

3.3 參賽者只限制使用CD參賽,恕不接受卡帶/VCD/DVD或MP3。

3.4 參賽者必須自行錄製參賽之CD。

3.5 每片CD內只能收錄一首歌,即參賽歌曲,並已調整好音階(Key)。大會將不負責調整音階。 參賽者可尋求主辦當局(最遲在歌賽一周前)協助錄製CD。

3.6 參賽歌詞必須於截止日期前連同報名表格交上,以便審核。

3.7 歌曲伴奏允許有和音。

3.8 代表本會參加全州兒童華語歌唱比賽的甲組及乙組歌手,必須選唱沙潮聯會歌曲名單內的歌曲。

3.9 凡就讀於納閩島的學生皆可參加。

(4)評判 : 邀請資深音樂人士擔任評審工作,評判結果為最後決定,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5)評審內容 : 評審將以全評方式進行(100%),評審規則將以聲音的運用,音樂準確性,演釋及台風為準。

(6)獎勵 :

6.1 每組各設有冠,亞,季,殿軍各一名,優異獎六名。每組冠軍及亞軍將獲贊助參加全州兒童華語歌唱比賽,惟: - 本會僅贊助歌手出賽的交通、飲食及住宿費用,隨團之家屬或監護人需繳付額外費用。 - 歌手應與本會工作人員集體行動,本會不負責其他安排之費用,任何退款或補貼之要求亦不受理。

6.2 每組各設有最佳人氣獎。計分方式將以入門票票根投票為準。

6.3 主辦當局將頒發"最佳精神獎"予連續或至少8年參加本會歌賽的歌手,以資鼓勵。惟此獎只將在歌手小學 六年級最後一年參賽時頒發。

(7)彩排日期 : 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

(8)比賽日期 : 2016年7月17日(星期日)

(9)比賽地點 : Lazenda Hotel Ballroom

(10)報到時間 : 甲組 - 8.00AM 乙、丙、丁組 - 12.30PM

(11)比賽時間 : 甲組 - 9AM - 12Noon 乙、丙、丁組 - 1PM - 5PM

(12)報名截止日期 : 30.06.2016 ( 星期四 )

(13)報名處 : 各學校負責老師 / LGM Tour & Travel / Avida Hotel / Labuan Phone Shop (Maxis)

(14)報名費 : 每位 RM30.00

(15)詢問處 : 籌委會主席王杏如(016-829 0066)、競賽主任陳寶萍(017-818 6906)、 秘書沈汶欣(016-840 2794)

(16)本細則如有未盡善處,主辦當局有權修改或增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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