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運移民罪成共判入獄5年
被告申請覆核遭上訴庭駁回
出版日期: Tuesday, September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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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十一日訊】上訴庭三司經會審後,一致通過駁回一名男子申請覆核上訴庭的判決,維持他在3項非法販運移民的控狀,共入獄5年。
42歲的蔡俊翔(譯音)在其中兩項控狀分別被控於2013年9月19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在納閩本加達里亞路的MR2宿舍,販運2名年齡分別為24歲和32歲的菲律賓女子。另一項控狀則指他在同一天的中午12時,於相同地點販運一名23歲的菲律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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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3項控狀皆指他觸犯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12條文。案件在地庭審結後,被告於2017年8月11日獲地庭法官宣判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控方不滿地庭的判決到高庭上訴,高庭於2020年1月21日駁回控方上訴,維持被告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控方再到上訴庭上訴,並於2022年3月28日獲上訴庭三司推翻地庭的判決,改判被告罪名成立,並判決他在三項控狀各入獄5年,刑罰同時執行。
遭判刑後入獄服刑的被告,隨後通過辯護律師萬柯岑入稟法院,對上訴庭的判決申請覆核。
上訴庭三司是由拿督斯里卡馬魯丁、拿督阿茲曼阿都拉和拿督阿查哈里所組成。三司經會審後,認為被告未達到申請覆核的門檻,並指出上訴庭是在審閱案件後,裁決推翻地庭的判決,而後對被告判下了適當的刑罰,遂駁回申請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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