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母獵犬俯首認罪
銷售員罰5千令吉
出版日期: Thursday, August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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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廿三日讯】一名四驅車司機被控疏忽開車撞死一隻母獵犬,對控狀俯首認罪的他,遭判決罰款5千令吉。
31歲的黃振恆(譯音)是一名銷售員。他被控於6月14日早上8時至9時之間,在下南南哥隆邦某住宅花園,駕駛一輛四驅車撞死一隻年齡12年又9個月的短毛混血母獵犬,抵觸動物福利法令第18(1)(e)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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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成者在該條文下,可判決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最高3年的牢獄,或兩者兼施。
案情指沙巴獸醫服務局的執法人員接獲投報後,前往案發現場展開調查,並從目擊者提供的情報,得悉被告的四驅車信息。案情也指疏忽開車的被告在撞倒母獵犬後,並未下車查看,而是駛入反方向車道,再次輾過已被撞倒的母獵犬。
被告是由謝文國律師和詹志康律師代為辯護。他承認罪狀後,其辯護律師向地庭法官依爾希彼慕絲求情,指被告有意在案發後向犬主道歉,並做出適當的賠償,盼對初犯的被告從輕發落。
來自沙巴獸醫服務局的主控官法蘭西斯則要求法官依法嚴懲,以儆效尤。法官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若未繳清罰款則以6個月牢獄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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