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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虐待一名四歲男童
警扣路陽一幼兒園女看護
出版日期: Friday, August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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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達2分12秒的虐童事件視頻在網上瘋傳。
【亞庇十日訊】路陽一間幼兒園的兒童看護員被指控虐待一名四歲男童,已遭警方拘留一周。

亞庇推事史蒂芬妮雪倫阿比今早批准警方明日起扣留該名27歲的女性至8月17日。

亞庇警區主任莫哈末再迪阿都拉助理總監表示,嫌犯昨晚被拘留以協助對路陽一家幼兒園虐童事件的指控進行調查。

他表示,警方根據2001年兒童法第31(1)(a)條款進行調查。

他說:“到目前為止,警方已收到受害兒童的母親、幼兒園經營者以及宣稱遭男童的父親毆打的幼兒園看護員(嫌疑)的三份報案。”

馮晉哲聯合警方福利局官員

實地視察幼兒園了解情況

與此同時,路陽州議員兼工業發展及企業部馮晉哲,亞庇副警區主任卡爾森伊德利斯副警監以及社會福利局官員與亞庇社會福利局今早前往該托幼兒園進行視察。

一名四歲男童星期二(8日)從幼兒園回家時,身上帶著疼痛和瘀傷,令他父母感到震驚。隨後,他告訴父母,他在該幼兒所園裡遭受一名看護虐待。

兒童的父母隨即前往學校,要求查看閉路電視錄像。結果,他們目睹一名女子多次打擊和毆打他們的孩子,甚至使用金屬物品,閉路電視錄像畫面也可以看到該名女子在其他孩子面前拽他的兒子的頭髮等行為,一切都發生在托兒所內。

這段長達2分12秒的事件視頻昨晚開始在網上瘋傳。

亞庇警區主任莫哈末再迪阿都拉助理總監察在昨晚的聲明中表示,根據該段視頻,警方確認該事件發生在托兒所。

他說:“男孩和嫌犯(看顧)已經被轉介到伊麗莎白皇醫院(二院)驗傷。”

他說,警方已經開兩份調查檔案,其中一份關於2001年兒童法第31(1)(a)條,最高可判10年監禁和最高2萬令吉罰款,或者在定罪時兩者兼施。

“另一份涉及刑法第323條(蓄意傷人罪),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和最高2,000令吉罰款,或者在定罪時兩者兼施。”網民譴責視頻中該女子的所謂行為,並對在視頻中被反復毆打,甚至在進食時也遭受攻擊的男孩表示同情。

馮晉哲今早在臉書頁貼文指出,一則虐待兒童的視頻昨日起在網絡上瘋傳。視頻裡,一名看護人員對一名孩子拳打腳踢,刻意做出虐待行為,讓人氣憤不滿。他說:” 很多人民將此視頻傳給我,要我挺身而出。該幼兒園坐落在我的選區靠近麗都的邊界線,我責無旁貸。”他說:“我昨晚第一時間聯絡亞庇警區主任再迪了解案情,他也第一時間回覆我,警方已經立案採取行動。”

他說:“今早,出席州議會前,我抽空來到事發現場親身了解情況,會見園長梁女士以及聽取警方的匯報。警區副主任以及罪案調查科的負責警官在場。”他說:“據了解,警方接到三份報案書,以及兩份調查已開檔。”

他說:“嫌犯,也就是施暴者,已經在昨晚被扣留,警方現在正在向法庭申請延扣,以繼續進行錄供調查。”

“而園長和嫌犯,也遭到不同程度的受傷,相信是因為看過閉路電視畫面後的家長情緒失控憤怒。”

該幼兒園自2007年開始營業,這是開園以來最嚴重的事件。

他說, 無論如何,調查仍然在進行中,醫藥報告也尚在處理中。如果罪成,嫌犯將面對牢獄懲處。他祝願孩子早日康復,健康成長。他也會繼續密切留意,跟進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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