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英語教師曠課7個月、校長違反公務員守則
3女學生勝訴各獲賠償5萬令吉
出版日期: Thursday, July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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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雯娜安嘉勇(左二)、諾納塔莎哈馬里(左三)和露西雅塞達玲(左三),在庭外與代表律師薩嘉利赫扎阿斯里(右四)合影。
【亞庇十九日訊】古打毛律三名國中生起訴前英語教師連續曠課七個月,將政府在內另四造列為答辯人的史無前例訴訟,獲亞庇高庭宣判勝訴。
高庭在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訴訟中裁定,答辯人未履行法定職責,侵犯了前學生的憲法保障的受教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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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判決於昨日通過在線審訊作出。
起訴人的代表律師薩嘉利赫扎阿斯里今日向媒體提供這項判決。
這起訴訟案於2020年12月由前學生露西雅塞達玲、諾納塔莎哈馬里和卡雯娜安嘉勇向英語教師莫哈末再納詹姆蘭提出,控告對方在2017年,即他們16歲時在古打毛律達翁古西國中曠課長達七個月。
她們列莫哈末再納詹姆蘭、時任校長蘇益哈那卑斯、教育總監、教育部長和馬來西亞政府為第一至五答辯人。
在去年9月開始並於今年1月結束的審訊期間,訴方有10名證人出庭作證,而辯方有3名證人出庭作證。
高級聯邦律師莫哈末哈菲茲阿都哈林與聯邦律師法魯茲法丁薩阿都卡廸代表辯方出庭。
亞庇高庭法官雷諾大衛沈在其判詞中指出,起訴人(三名學生)已經以概率平衡的方式證明了他們的案件。
(以概率平衡的方式證明(proven their case on a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是一個法律術語,意味著起訴人所提出的主張在某種程度上是可能為真的,比如說他們提供了相對充分的證據,讓法官認為他們的主張是合理的,但並非以百分之百的把握。在法律上,有兩種常見的標準來判斷案件:"概率平衡"和"超越合理懷疑"。如果起訴人能夠以超過50%的概率證明他們的主張是真實的,那麼就稱為概率平衡。而如果原告能夠提供足夠的證據,使得法官相信他們的主張是非常有可能是真實的,甚至超越了對方提出的合理懷疑,那麼就稱為超越合理懷疑)
他在聆聽雙方的證據和陳詞後,認同這三名學生的訴求。
這包括五個答辯方違反了1996年教育法下的法定職責,未能替這三名起訴人準備考試。
法庭也宣布,該校校長違反了1993年公務員(行為和紀律)守則。
雷諾大衛沈法官表示,這種行為侵犯了三名學生在聯邦憲法下保障的接受教育的權利。
他諭令答辯方五造須共同和分別對每名學生作出3萬令吉的象徵式賠償。
(當法院判決某個賠償金額或者法律責任時,如果使用 "共同和分別"(jointly and severally),那麼這表示每一個被告都對整個賠償金額或責任負有完全的責任。換句話說,不論是哪一個被告,他們都要對整個金額承擔責任,而不僅僅是分擔其中的一部分。
這種方式的使用,保證了受害人或原告能夠從所有被告中獲得全部賠償,而不需要分別追討不同被告的份額。如果其中一個被告無力支付,其他被告依然需要全額賠償)。
法官也諭令答辯方五造須就每名學生所承受的精神上和情感上的壓力和苦痛,額外賠償2萬令吉。
法官也諭令上賠償從判決日期至全額付清日,以每年5%的利息計算。
然而,他表示,由於這個案件涉及基本的憲法權利和公共利益事項,法庭不會對堂費做出任何裁決。
這個訴訟是在2020年12月由這三名學生對他們在古打毛律縣的達翁古西中學的教師提起的,指控該名教師在他們16歲時在2017年連續七個月曠課,而其他答辯方則在被告知該問題後未采取合理的行動。
這三名已經22歲的起訴人所提起的訴訟,是該校前學生對同一名教師提起的兩宗訴訟案之一。
第一宗訴訟是由前達翁古西國中的學生西蒂娜菲拉西曼於2018年10月提出。
該案仍在亞庇的高等法院由法官伊斯邁布拉欣聆審,預料將於8月16日恢復審理。
這些訴訟是由一個名為Tiada Guru的沙巴非政府組織帶動之下發起的,該運動一直在推動學生享有優質教育的權利,並提高對教師曠課問題的認知,特別是在沙巴鄉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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