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販運逾2公斤冰毒罪成
砂華青判處絞刑
出版日期: Friday, May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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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廿五日訊】高庭宣判被控販運毒品的砂拉越青年罪名成立,判處絞刑至死。
高庭司法專員阿莫拉蒂在宣判時,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指證被告的罪行如控狀所指,遂裁決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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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專員針對判刑酌情時,指控方呈堂的證據顯示被告並未符合危險毒品法令第39B(2A)(d)條文(曾協助執法機構瓦解販運毒品活動),也未滿足危險毒品法令第39B(2A)(a)條文(被告遭逮捕時沒有進行毒品買賣活動),反而有證據顯示被告正販賣毒品,遂判決被告判處死刑。
26歲的陳偉安(譯音)乃被控於2019年7月12日傍晚6時20分左右,在億達路水塘商業區的一間快遞公司,販運淨重2公斤又129.1克的冰毒,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條文下被判刑。
控方在被告否認罪狀後,於初審時傳召了14名證人出庭供證,高庭於2022年10月11日裁決被告表罪成立。
被告自行出庭抗辯,全案於今年2月6日審結。此案是由來自布城關稅局的副檢察司登姑娜姬哈負責檢控,被告是由藍星律師、于宛君律師和曾文潔律師代為辯護。
交替擁毒控狀下認罪
女子入獄11年
【亞庇廿五日訊】被控販運毒品的女子,在交替的擁毒控狀下承認罪狀,遭高庭判決入獄11年。
交替控狀指42歲的希菲雅賈儂於2021年2月8日下午3時15分左右,在路陽某住宅花園的路旁,擁有淨重63.85克的冰毒,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條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認罪狀,由辯護律師于宛君代為向司法專員求情,指被告已對罪行感到懊悔,選擇在第一時間認罪。她也指此也案涉及另一名被告,盼對其初犯的當事人從輕發落。副檢察司阿茲琳雅絲則指出,被告協助執法人員逮捕了另一名涉案者,但法庭的判刑應以公眾利益為首要考量,尤其州內的毒品案件居高不下,盼依法嚴懲。
司法專員聆聽控辯雙方陳詞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另一方面,地庭法官阿茲麗娜宣判,被控擁毒的無業男子阿旺哈欣(41歲)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控狀指阿旺於2020年8月31日早上8時許,在保佛甘榜沙嘉的一間民宅擁有淨重34.28克的冰毒,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條文下被判刑。副檢察司林世泉在被告否認罪狀後,於初審時傳召4人出庭供證。法官裁決被告表罪成立後,辯護律師林俊彥傳召了2名證人出庭抗辯,成功替被告討回清白。
被控性侵犯女童
印尼園丁不認罪
【亞庇廿五日訊】一名印尼籍油棕果採摘園丁,被控在員工宿舍性侵犯一名女童,他否認罪狀,要求審訊。43歲的慕哈末巴克里乃被控於4月19日下午3時30分左右,在吧巴某甘榜的油棕園員工宿舍,親吻一名12歲又3個月大的女童臉頰,同時揉擠和吮吸對方的胸部,觸犯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14(a)條文。沒有辯護律師的被告否認罪狀,副檢察司達希雅潔恩要求地庭法官阿米爾沙擇期過堂,不建議持國外護照的被告獲保釋,因為受害者與被告住在同一區的員工宿舍。法官經考量後,擇定案件於6月21日過堂,被告不獲保釋,續遭延扣至案件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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