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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控違反人民關係條例
人大代表凌友詩:決不繳罰款
出版日期: Tuesday, May 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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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全國人大代表凌友詩。
【台北廿二日訊】台灣再度向出生在台灣的中國大陸全國人大代表凌友詩開罰。凌友詩回應時誓言,決不向拒絕承認一箇中國的政權繳交罰款。

凌友詩在星島頭條網星期天(5月21日)刊登的訪問中說,台灣官方針對此事引用的《台灣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是一箇中國法理下的內戰條款,就是假定兩岸處於承認一箇中國的兩個政權的內戰狀態,對於自己的人民到敵對政權的黨政軍機關任職,形成背叛本政權罪名,而進行懲罰。

凌友詩說,如果民進黨政權承認九二共識和一箇中國原則,她可以考慮回去繳款,但即便如此,這種背叛性質的禁令,受限對象只能是自己本政權的軍隊公務人員。

她認為,在一國之內的一般平民百姓,無論兩個政治集團如何交戰,有權選擇所想服務和效忠的對象。如今台灣宣稱自由民主,卻保留這種如鐵幕式的懲罰機制,限制人民的思想自由和選擇職業自由,到處限制言論、排擠愛國人士,實際是最為專制的地區。

凌友詩說:“我如果繳交罰款就代表我認可台灣當局的做法,認為自己做錯了。所以我想我決不應該向一個拒絕承認‘一箇中國’並且專制無道的政權繳交罰款。”

台灣陸委會星期五(19日)宣佈,凌友詩擔任中國大陸人大代表,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規定,案經內政部查處,於5月11日依兩岸條例規定裁處50萬元(新台幣,下同)罰款。

陸委會解釋,中國大陸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台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

凌友詩2019年擔任大陸政協委員時,曾公開表示支持一國兩制,被台灣內政部以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罰款50萬元,但她未繳罰款。

凌友詩出生於台灣,17歲移居香港,後在香港大學取得政治哲學博士學位,並曾擔任中央政策組高級研究主任。

《自由時報》引述台灣官員報導,凌友詩在台灣仍有戶籍,已違反兩岸條例規定,雖然凌友詩未繳前次罰款,但內政部仍必須依法裁處,並再度開罰。

對於凌友詩表明拒絕支付罰金,陸委會星期天晚間通過書面迴應說,當事人如有不服,可依法循程序提出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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