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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泓縑促州政府效仿聯邦
列停滯6月工程者為觸犯刑事罪
借以保障購屋者權益
出版日期: Monday, October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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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泓縑(左)及馮晉哲州議員(右)在陪同購屋者代表吳文蘭在拉布條請願後向媒體發表談話。
【亞庇廿三日訊】沙巴州政府受促仿效聯邦政府,實行的2012年房屋發展(管制與執照)修正法令,將工程停滯6個月或以上的房屋發展活動列為觸犯刑事罪,從而保障購屋者的權益。

民主行動黨亞庇區原任國會議員陳泓縑,今日與路陽州議員馮晉哲,就One Jesselton高級公寓買家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做出上述呼籲。這批買家全是有關房屋發展工程延誤的受害者。

陳泓縑表示,One Jesselton高級公寓的發展商是在大馬交易所上市高峰控股(Bina Puri)公司。根據2015年簽署的買賣合約(SPA),購屋者本應在2018年(36個月內)拿到屋子鑰匙,可是到現在已經整整7年,整個項目還在興建中,完工遙遙無期。

“很多購屋者在等待屋子竣工的同時只能租房子住,每個月還得支付數千令吉的房貸,因為項目已完成高達85%,購屋者要開始繳付相等的貸款。”

他透露,該高級公寓位於甘拜園的Banjaran路,距離市區不到5公里,位置不算遠;整個項目共有125個單位,建築面積從965到2660方尺,2015年推出時售價60萬零3000令吉和190萬令吉,這個價位肯定能彌補建築材料成本的上漲。

另外,陳泓縑提到,沙巴有很多商業或房屋發展項目出現工程延誤或爛尾問題。

他表示,沙巴私人界的房屋發展活動受到1987年房屋發展(管制與執照)法令的約束。根據這法令,發展商必須遵守所有要求才能獲得有關計劃的發展執照。

在這法令下,“廢置房屋發展”指的是發展商拒絕進行或延誤、暫停、停工或停滯工程連續6個月或以上,又或超過買賣合約規定的竣工期限。

陳泓縑指出,高峰控股執行董事拿督鄭家恩於2021年10月,聲稱承包商江蘇省建設(馬)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冠病疫情管制導致工程無法進行,可是一年已經過去,購屋者還沒有拿到鑰匙。

陳泓縑指出,在西馬,2012年房屋发展(管制與執照)修正法令引入新規定,凡是房屋發展工程爛尾可視為觸犯刑事罪,發展商可被罰款25萬令吉至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又或兩者兼施。

然而,他說,沙巴的上述法令並沒有這項規定,導致不能警惕發展商,從而優先將資金用以完成在西馬的發展項目。

因此,他促請沙巴州政府仿效聯邦,修訂過時的房屋發展法令,包括在解決分層地契問題方面,仿效聯邦的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修訂沙巴的1972年土地(附屬產權)法令。

他無奈地表示,聯邦政府修訂很多法令,以保護購屋者的權益,沙巴的國會議員甚至在國會參與辯論和投票決定通過這些在無法在沙巴實行的法令。

他稱,如果沙巴州議會在保護購屋者權益方面無法趕上國會,也許是時候考慮在沙巴使用聯邦房屋法令,包括分層物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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