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上訴之際施鞭刑遭人權組織遣責
印尼勞工獲斗湖高庭宣判無罪釋放
出版日期: Saturday, July 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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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廿三日訊)針對非法居留大馬被定罪提出上訴之際遭鞭打的一名印尼勞工,已獲斗湖高庭無罪釋放。
隨著沙比里烏瑪於今年 4 月 19 日對地方法庭的判刑提出上訴,斗湖高庭法官林福寧昨日宣判該名印尼勞工無罪釋放。廣告_OCDN.jpg)
沙比里在認罪後在 1959/63 年移民法令第 6(1)(c) 條文下被判監禁 11 個月和鞭打五下。
高等法院的判決是在代表印尼領事館斗湖分館的律師事務所 Jussary Kang 的律師以非法監禁為由替沙比里申辯之後作出的。
沙比里的律師辯稱,他持有有效的印尼護照,並持有Fu Yee Corporation的工作准證。
法庭獲悉,在斗湖地庭受審時沒有代表律師的沙比里認罪,相信自己將在 2022 年 5 月被驅逐出境。
他們要求高庭撤銷刑判時辯稱,儘管沙比里已認罪,但地庭法院並沒有檢查沙比里是否持有有效護照。
儘管沙比里自今年 4 月 21 日已提出上訴,但他於 6 月 23 日遭鞭打。
儘管斗湖高庭尚未審理沙比里所提出的上訴,
沙比里卻在斗湖監獄被鞭打,遭到人權組織的強烈譴責。
由亞太區馬來西亞建築與木業工人國際(BWI)的大馬代表率領的 24 個非政府組織在本月19日的一份聯合聲明中,表示施予鞭刑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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