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員工上訴案遭高庭駁回
巴籍雜貨店老板阿末
當庭收押入獄12年
出版日期: Thursday, February 10, 2022
文本大小:
【亞庇九日訊】高庭駁回“巴籍東主非禮員工”上訴案,維持地庭判處被告入獄12年的刑罰,並拒絕被告申請暫緩執行刑罰,當庭收押入獄。
高庭司法專員阿莫拉蒂在宣判時,指地庭經審訊後沒有做出任何錯誤的判決,並依據當時的判刑趨勢,在平衡被告和公眾利益之間判下適當的刑罰,遂駁回被告的上訴申請。
廣告_OCDN.jpg)
被告代表律師安里諾興過後向高庭申請暫緩執行刑罰,以便針對高庭判決到上訴庭上訴,指出持有護照的被告在審訊期間從未缺庭,在保外申請上訴期間,也沒有違反法庭規定,沒有棄保潛逃的風險。
副檢察司阿茲琳雅絲則反對被告緩刑,指出到上訴庭上訴並不能做為緩刑的理由。被告需擁有合理的特殊情況或是情況急迫,才可獲得緩刑等候上訴。
高庭司法專員經考量後,裁決被告申請緩刑的理由不足,遂駁回緩刑申請,裁決被告當庭收押入獄。
26歲的巴基斯坦籍雜貨店東主阿末尹迪亞斯乃被控於2019年2月20日傍晚6時,在兵南邦一間雜貨店意淫撫摸一名14歲未成年受害者的胸部,同時狎玩對方下體,觸犯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14(a)條文。
控方在被告否認罪狀後,傳召7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地庭於2019年9月30日裁決被告表罪成立,被告遂傳召3名證人出庭抗辯,全案審結。
地庭法官是於2019年11月5日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判決他入獄12年,刑期從判刑日算起。被告服刑期滿後,需受警方監察行為2年。
Facebook
Instagram
Twitter
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