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警先後逮捕12名嫌犯
成功偵破12宗爆竊案
出版日期: Tuesday, October 0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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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四日訊】仙本那警方於9月28日至本月1日2日展開連串行動,逮捕了12名偷竊嫌犯,成功偵破12宗破門行竊案及取回價值2萬令吉贓物。
仙本那警區主任李炳強今日發布消息說,一名男性公務員(43歲)向警方投報,指其位於仙本那Taman Semporna Centre居所,在9月5日清晨5時,遭不法之徒破窗潛入屋內偷竊,損失財物包括1部手提電腦、2支手機、3個手錶、2個包袋、1件馬來裝、1台研磨機和現金180令吉,所有財物損失達3千令吉。
警方經過調查後,根據可靠線報,於9月28日至10月1日,先後到甘榜邦敖邦敖、甘榜班吉和甘榜登柏展開逮捕行動,並成功逮捕12名涉及破門行竊案的男子,當中7人是本地人士和5人是外籍人士,他們的年齡介於17歲至53歲。
李炳強警監指出,隨著以上12名嫌犯被捕,警方相信已偵破區內包括仙本那花園,在今年內所發生12宗爆竊案,這些案件造成損失總數逾2萬令吉。
警方在這次逮捕行動中也起獲大批贓物,當中有1輛汽車、2部手提電腦、1支手機、2台研磨機、3台電鑽、3雙鞋子、2台吸塵機、2個手提電腦袋、24瓶保溫壺、2個煤氣桶、1個廚房電器、1台噴射泵、1把站立式風扇、1把吊式風扇、1台水泵、1個電水煲、1個電飯煲和數件女性服飾。
李炳強說,所有被捕嫌犯將被延扣至10月6日,同時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條文(破門行竊)和第411條文(非法接收贓物)來展開調查。
任何牴觸刑事法典第457條文者,一旦被定罪,可被判坐牢最高14年和罰款。至於刑事法典411條文的刑罰,可被判監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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