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達拉:外國船在閩航運與油氣工業活動
擬定SOP工作晉最後階段
出版日期: Sunday, July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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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納閩廿四日訊】外國船舶在納閩的航運和油氣工業活動的特殊標準作業程序,制定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
聯邦直轄區副部長拿督斯里山達拉博士(圖)在昨日的一則新聞文告如此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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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納閩港務局主席拿督卡瑪拉那丹昨日在當今大馬發表有關納閩港口將對外重新開放外國船舶的聲明,乃不屬實。
他續說,由聯邦直轄區部長丹斯里安努亞慕沙在昨日主持的直轄區冠病疫情協調及管理中心會議上,已決定維持本月16日召開的直轄區冠病疫情協調及管理中心會議的決定,即是推遲所有外國船舶活動的申請,直到納閩從國家復甦計劃的第一階段過渡到第二階段,這是在考慮到納閩冠病疫情在最近遭到印度Delta變種病毒襲擊後,面臨非常困難的處境,並剛剛進入第二階段復甦的情況而作出的決定。
他指,為確保納閩成功完成國家復甦計劃的第二階段,該會議已指示納閩災難管理委員會收緊現有的冠病控制措施包括劃界,以確保不再受到其他變種病毒比如秘魯Lambda變種病毒的攻擊,否則這可能導致納閩回到之前的困境。
他指,納閩災難管理委員會與衛生部正在為航運和油氣工業活動制定特殊的標準作業程序,作為在不久的將來完成的第二階段復甦計劃的準備。
無論如何,載運民眾基本需求貨物的當地船舶獲批停泊納閩港口,而外國船舶出於國家利益緊急需求的情況下,可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允許進入納閩。但是,外國船舶必須遵守嚴格的標準作業程序,包括在獲批停舶納閩港口之前,必需完成從前一個最後停靠港口起計算的 21 天檢疫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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