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令期間公共場所遊蕩喝酒
閩警扣捕2杜順籍男子
出版日期: Monday, April 0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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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納閩五日訊】本島2名杜順籍男子涉嫌於第二階段行管令期間,在公共場合閒晃喝酒遭警方逮捕。
納閩警區主任莫哈末法里警監乃於今日下午發出新聞文告披露該項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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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閩警於本月5日凌晨約2時55分,在本島雙溪伯達温平民組屋值勤時,在公共場合攔查2名年約27歲的本地杜順籍男子。两人給予警方不合理的理由,即是坐在公共場合喝酒而牴觸第二階段行動管制令。
他指,警方援引2020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受感染區域內的措施)條例2,將2名男嫌扣返警局作進一步調查。若嫌犯一經定罪,可被判不超過1,000令吉罰款或不超過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同時,警方援引大馬刑事法典第269條文(可能散播傳染任何危及性命之疾病之疏忽行動)調查2名男嫌,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6個月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提醒公眾在本月1日至14日期間遵守第二階段的行動管制令,警方絕不向違法者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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