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聞 :


廣告

主页 / 納閩與古達新聞
納閩餐飲店禁煙令統計數據
衛局查144食肆開10張罰單
出版日期: Monday, January 06, 2020
文本大小:

【本報納閩五日訊】根據本月1日至4日餐飲店實施禁煙令的統計數據,納閩衛生局共檢查144間餐廳食肆,並開出10張輕罪通知信。

納閩衛生局總監依斯慕尼波哈里醫生於今日發出新聞文告,披露該項消息。

他說,在全國餐飲店禁煙自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之前,該局透過舉辦各種醒覺運動對餐飲業者,進行一年的教育執法計劃。去年,該局為了執行2004年煙草產品管制條例(2008修正),共執行2033項巡視餐飲店行動。

他續說,該局於本月4日總動員38名官員,根據1983年食品法令,在飲食場所展開禁煙令及食品衛生安檢聯合行動,共檢查46家餐飲店,並在煙草產品管制條例下開出4張違法通知信,以及4張傳票罰款及16項警告。同時,基於1家食肆因違反食品衛生條例而遭該局開出傳票罰款,3家食肆因場所不乾淨而被勒令關閉。

他指,根據本月1日至4日餐飲店實施禁煙令的統計數據,該局共檢查144個餐廳食肆,並援引2004年煙草產品管制條例第11(1)(d)條文(食客在食肆范圍內吸煙),開出10張輕罪通知(每張250令吉)。

至於未成年吸煙或吸電子煙和水煙者,及無展示禁煙告示牌的業者,則未接獲違法通知。在禁煙區首次違規者將接到250令吉的罰單,若在罰單發出的1個月內到任何縣衛生局辦事處繳交,罰款可減少至150令吉。第2次違規者,則必須繳付全額罰款,若違規3次或以上,罰款將提高至350令吉。

此外,根據第12(1)(a)和12(1)(b)條文,已收到罰單的業者,第一次和第二次將面對250令吉罰款;對於第三次或以上者,將面對350令吉的罰款。

他透露,去年在其他非餐飲店開出567項通知(在禁煙區吸煙),其中56項(10%)涉及未成年擁有煙草製品,以及4項(1%)涉及賣煙予未成年者,傳票罰款達到131,100令吉。

他希望本島各界給予合作,遵守禁煙令,以確保社區健康。對於希望戒煙的煙民,歡迎彼等向全國的政府衛生診所和醫院或提供的任何私人mQuit吸煙服務設施尋求建議。他們亦可在http://jomquit.moh.gov.my網站進行註冊,並獲取信息,或致電03-88834400查問。




关注我们




今日納閩與古達熱門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今週熱門新聞


视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