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有問題流浪漢
擅入店鋪取人食物
湖警:公眾可制止
出版日期: Tuesday, August 2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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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十九日訊】倘若有懷疑是吸毒者,精神有問題人物進入店鋪拿取東西或干擾別人,店主或公眾有權力把該人物在警察趕到之前制服。
一位土著女市議員莎麗娜在最近召開的市議會常月大會上透露,時常會有懷疑是吸毒者引起精神恍惚的男人,會進入店鋪內,有時是拿別人的食物也有時是其他物品,已經造成對他人的干擾。
對這種情況,她詢問應該向那一個部門求助。
出席常大的斗湖副警區主任若拉茲蘇吉菲曼梳表示,如果對方的行為已經威脅到公眾的安全,可以投報警方前往逮捕,至於警方在抵達之前,公眾也可以先制服對方交給警察。
警察將調查對方是否有吸毒或犯罪案底,視個別案情進行處理。
斗湖福利部代表則表示,如果精神有問題人物的案件屬於該部門範圍內,福利部將調查對方是否有任何的病歷記錄,然後作出進一步的跟進。
但是若對方是沒有身份證的外來人,福利部也只有移交給移民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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