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思輝希望中總盡快召開特大
研討中華大廈合同議題
出版日期: Thursday, August 0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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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卅一日訊】就日前流傳的一段錄音中,拿督吳華山挑戰羅思輝“他還錢,我還地”, 不然就停止指責中華大廈聯營計劃為不合法等言論!
羅思輝今天受訪時重申拿督吳華山身為發展商,他是沒有錯的!“合同的確在擁有沙閩中華總商會會員大會的授權書之下簽署的。而且我由始至終,只以商會的理事立場,評論我們在中華大廈的事宜,對於發展商和聯營夥伴,不在其位,不謀其事!”
我們現在所追究的是為什麼即使合同內容多麼的荒謬和不公平,時任總會長拿督斯里顏少華局紳可以“同意”然後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簽署合同。 如果當初不是黑箱操作,暗渡陳倉!那為什麼大部分商會理事在東窗事發之後才赫然發覺,“說”的和“給”的完全不一樣,續而追究!
“兩百五十萬不是我隨便說說的。。” 當時新任總會長丹斯里劉瑞發率領商會幾位理事禮貌拜訪拿督吳華山就中華大廈迅速解決共識,他提議如果我們要買回地,只需付有“單據”的兩百五十萬就可以了,其它的就算了,當捐給華社!總會長丹斯里也把這項建議帶進理事會討論並得到理事會通過!這和拿督吳華山“錄音”中所提出來的建議是一樣的!
過後為什麼會演變到丹斯里劉瑞發“擅自”簽署延長"疑點重重”合同?羅思輝說,這我不知道,會員大會裡也有很多代表問到這個問題!中總章程清楚有關地產事宜,必須通過會員大會,不過正副秘書長和法律顧問都極力捍衛丹斯里有權簽署!既然會員大會對中華大廈提案還未議決,因為很多代表要求先派發合同,仔細研究後,擇日再來特大定奪,我也尊重大會之議決!
如果當初合同是根據程序,且“透明化”來進行,如今會搞到那麼多風風雨雨嗎?我希望沙閩中總正視這個備受全沙巴華社重視的議題,盡快開特大,平息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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