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節前擺賣本無可厚非
攤販明目張膽佔用泊車位
斗湖市民直斥無法無天
出版日期: Saturday, June 0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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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卅一日訊】隨著豐收節即將過去,緊跟下來的將是開齋節,但是在開齋節之前一個月的齋戒月期間,斗湖街頭小巷每年都會充溢著各種攤位,原本在佳節前擺賣也無可厚非,但是太離譜的攤位佔據行人道甚至是泊車位情況,就不應該繼續再演!
每一年斗湖市区尤其是实威霸级市场到斗湖民众会堂附近一带的停車位,都會遭到小販攤位佔用,令當地原本已嫌不足的停車問題,捉襟見肘,斗湖市議會交通小組及巴剎小組受促對這項課題作出認真檢討,確保明年的齋戒月期間,不會再出現同樣情形,避免令公眾感覺市政府的政策,偏重私營公司多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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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年的攤位擺賣,实威附近都是一些私營公司所申請,斗湖民眾大會堂的攤位則是毗鄰的瑪拉大廈前面一個私營公司所出租,但是該公司向市議會行政單位獲得擺賣的權益,理應沒有包括了在辦公時間佔用停車場。
然而,每年出現的情況卻是個極大的疑問,因為有關攤位明目張膽的佔用泊車位,可是根據地方政府條規,沒有人可以使用停車位作任何的營業用途,更何況是在辦公的日子。
事實上,附近商家與辦公單位人員,在每一年的齋戒月期間都會怨聲載道,不止是華族商家,包括了友族也一樣對此不满。
最可惡的是,有關私營公司及小販攤位佔用了泊車位,卻不知滿足,甚至在沒有搭建攤位的泊車位上,也置放告示牌,不讓公眾車輛停放,鳩佔鵲巢,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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