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吊銷執照
青年坐牢3個月罰8千
出版日期: Thursday, May 0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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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八日訊】羅里司機被控酒後開車發生意外導致他人喪命,俯首認罪後遭法庭判決入獄3年兼罰款8千令吉,同時吊銷執照。
26歲的杜順青年哲迪當谷乃被控於2018年9月22日凌晨2時50分在下南南建山路在醉酒的情況下駕駛一輛羅里,導致意外發生,把一輛轎車裡的22歲司機撞至重傷喪命,觸犯陸路交通法令第44⑴條文。
案情指被告駕駛的羅里是從建山路朝下南南鎮方向行駛,醉酒開車的他失控的把羅里撞向路旁一輛轎車。被告的羅里打轉後,又撞向一輛行駛中的轎車,導致該轎車司機喪命。
警方在逮捕被告後,經檢驗發現其體內每100毫克升血液含有146毫克的酒精成份,超出80毫克的合法標準。
被告承認罪狀,主控官費道勿斯警長要求推事艾費阿古斯依法嚴懲,因此案造成人命喪亡。
推事在盤詰被告時,被告承認在開車前喝酒,並承認犯錯,導致意外發生。推事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刑期從今日算起,入無繳清罰款則以6個月牢獄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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