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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閩福聯閩南語歌唱賽 / 十一月十八古達舉行
出版日期: Friday, September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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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古達記者廿一日訊】由沙閩福聯會主催,古達福建會館主辦之「2017年沙閩福聯會閩南語歌唱公開賽將于今年十一月十八日,假古達敦馬士達華民眾大會堂舉行。據歌賽籌委會主席顏敬龍說,該項歌賽之舉行,旨在提倡健康中華文娛活動,提高閩南歌唱水準。歌賽分男子組及女子組角逐。報名由即日開始至十一月十一日。歡迎馬來西亞公民踴躍報名參賽。

以下是歌賽簡章和籌委會名單:大會顧問:丹斯里吳添泉博士,拿督黃勤如。大會主席:甲必丹白志榮市議員,副主席:甲必丹黃維崇。籌委會主席:顏敬龍,副主席:王慧花、徐健暉。秘書:徐靖雄,副秘書:徐慧瓊。財政:楊桂蘭。司儀:陳鳳瑩/徐歡儀。舞台布置,場地,燈光及音響:陳勁華、孫鴻富、陳偉川及青年團。布條,紀念品:徐靖雄。保安:孫天成,陳偉川。票務:楊桂蘭,王慧花。招待:王慧花,許玉蓉及婦女組。住宿:馮富安,孫天成。評判:甲必丹白志榮,徐靖雄。催場:王家和,馮貴誠。競賽:徐靖雄,徐慧瓊。計分:徐健暉,顏海澄,黃奕鳴。宣傳:周棋柏。募捐:甲必丹白志榮、顏敬龐、周棋柏、楊桂蘭、甲必丹黃維崇、徐靖雄。攝影:許玉蓉。幸運抽獎:許玉蓉,徐慧瓊。襟花:王慧花。准證:周棋柏。交通:顏海澄、馮貴誠。餐宴:甲必丹白志榮,徐靖雄。

2017年度沙閩福聯會閩南語歌唱公開賽簡章:

一)宗旨:提倡健康中華文娛活動,提高閩南歌唱水準。

二)主辦單位:沙閩福聯會主辦,古達福建會館承辦。

三)參賽資格:本歌唱賽共分男子組,女子組

A)凡馬來西亞公民,十六歲以上,不分男女,不分種族,歡迎參加。

B)參賽歌手必須填妥及簽署報名表格及提呈複印身份證一份。

C)參賽者必須是非職業歌手,同時未曾發表或準備發表任何個人歌唱專輯。

D)參賽者必須遵守規則,主辦單位有權終止違規者資格,而不須作任何解釋。

四)伴唱音樂:參賽歌手必須自備正版卡拉OK之VCD或DVD,主辦單位將不負責任何遺失或損壞。

五)比賽方式:

A)參賽者必須選唱閩南歌曲。

B)初賽自選唱一首閩南歌曲。

C)每組將從初賽選出10位歌手進入決賽。

D)決賽自選唱一道閩南歌曲,不得與初賽同曲。

E)決賽中選出4位歌手進入總決賽,凡進入總決賽之歌手必須再選唱一首閩南快版勁歌曲,所有參賽歌手不得更換所選歌曲。

F)決賽及總決賽歌曲允許使用道具或舞蹈伴唱。

G)最佳台風,最佳服裝,將從10位決賽歌手中選出。

六)評分標準:音色:25分;吐詞、咬字:10分;台風(表情、儀態):10分;歌唱技巧(呼吸、音準、節奏感):30分;歌曲處理(層次感、情緒投入):25分。

七)評分老師:由主辦單位邀請音樂界知名人士擔任。

八)比賽日期:初賽:17-11-2017(星期五)。

決賽/總決賽:18-11-2017(星期六)。

九)比賽地點:初賽:古達敦馬士達華民眾大會堂。

決賽/總決賽:古達敦馬士達華民眾大會堂。

十)報名費:每名參賽歌手須付RM150.00(包括一張決賽餐券),以一次付還方為有效,以示支持,並必須連同報名表格呈上為準,報名後不得退還也不可轉讓。

十一)報名聯絡處:白志榮019-8526791、顏敬龍013-8037370、徐靖雄019-8624771、許玉蓉019-8127207、傳真號碼088-622381。

十二)所有參賽歌手的交通費用,膳食及住宿必須自理。

十三)大會評判之決定為最終決定,參賽歌手或任何人士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四)獎勵:冠軍:現金RM5,000.00+獎杯、亞軍:現金RM3,000.00+獎杯、季軍:現金RM1,000.00+獎杯、殿軍:現金RM500.00+獎杯。最佳台風:現金RM300.00+獎杯。最佳服裝:現金RM500.00+獎杯。六份優勝獎:現金RM200.00+獎杯。

十五)報名日期:2017年9月18日;

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1日。

*備註:

(1)初賽歌手必須11月17日中午九時至下午三時登記及試音,逾時者主辦當局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2)如遇有特殊情形,主辦當局有權提前或展期比賽。

(3)凡違反簡章者,主辦當局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而報名費恕不退還。

(4)本簡章如有未盡善處,主辦當局有權隨時增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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