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官員簽署反貪宣言/閩貿消部向貪污濫權說"不"
出版日期: Wednesday, August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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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官員簽署反貪宣言/閩貿消部向貪污濫權說"不"(本報納閩十五日訊) 國內貿易, 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納閩辦事處成為第12個簽署反貪宣言的政府機構。國內貿易, 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納閩辦事處47名官員於今日上午11時在總監阿倫法茲希拉帶領下宣讀反貪誓詞, 成為本島第12個簽署反貪宣言的政府機構。反貪會納閩辦事處總監阿都拉明哈芝阿比迪拉說, 到目前為止, 本島共有12個政府機構自願簽署反貪宣言, 聯手打擊貪污和濫權。"這是自願性質的實施, 我們很高興看到本島的政府機構對是項措施反應熱烈, 而我們也推出3J運動, 即拒賄賂, 拒搞定及拒解決, 反貪不應只是反貪會的責任, 除了公務員之外, 民眾包括官聯公司亦受促向反貪會作出投報"。他如此說道。他指, 該會近期已推行反貪革命行動(Sahabat Gerah), 以善用現有法律打擊貪污濫權。他提醒公務員遵守反貪會2011年法令第25(1)及(2)條文, 以舉報涉及行賄、承諾或給予貪污的行為。 反貪會法令第25(1)條文闡明, 任何人若接受或遭人賄賂, 必須向反貪會或警方舉報有關人士的姓名, 否則一旦罪成, 可在第25(2)條文下面對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 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同時, 反貪會法令第25條文亦可用在沒有舉報賄賂的民眾。 公務員和民眾無需擔憂舉報, 因他們會在告密者法令下受到保護。阿倫法茲希拉說, 希望該部官員經過今日宣誓後, 在執行任務時向貪污濫權說不,以及向他或反貪會報告任何涉及貪污腐敗元素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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