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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警破地下電纜失竊案/逮6男起獲?物/菲籍首腦仍逍遙法外
出版日期: Saturday, August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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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警破地下電纜失竊案/逮6男起獲?物/菲籍首腦仍逍遙法外【本報納閩十九日訊】閩警破獲地下電纜失竊案,逮6名無業男子,起贓物,惟菲籍男首腦仍逍遙法外!

納閩警區主任阿茲哈歐曼警監乃於今日下午2時30分假警局會議室舉行的記者會上披露該項案情。

阿茲哈歐曼警監說,本月15日下午約1時25分,魯卜德米漾警局接到一宗投報,當日上午約9時30分,馬電訊接到納閩機場附近的蜆標油站投訴辦公室的電話線無法操作,於是,馬電訊員工前往該油站使用電纜端口進行電纜連接測試,發現80米長的地下電纜斷掉。

隨即,馬電訊員工前往布勞布阿路檢查,看見主要電纜護蓋處於打開狀態,裡內的電纜遭剪斷。經過檢測,馬電訊員工發現2條長500米的0.4毫米空芯電纜、2條長500米的0.4毫米電纜引線,以及1條長105米的10PRFullyFuel電纜全數不見,損失約2萬令吉。

灌木叢搜出?電纜工具

警方經過調查,發現事發地點是一片灌木叢,警方搜出一批疑似用來盜取電纜的工具,包括:一支鏟子、一支鋤頭、一支挖土工具,一個拉重物工具及3條鋼繩連接器。

警方根據情報,在四次逮捕行動中成功逮捕6名年齡介於19至38歲之間的本地無業男子。當中的2名男嫌曾在大馬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體內含有毒品成份,尿檢呈陽性反應)下被定罪、1名男嫌曾在大馬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擁毒)下被定罪,以及1名男嫌曾在1990年國民登記法令第25(1)(a)條文下被定罪。

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申請延長扣留以上6名男嫌,直至本月20日,以作進一步調查。警方經過盤問,6名男嫌承認自今年6月初起,在一名菲律賓籍男子帶頭之下,開始盜竊電纜,而該名男首腦仍在逍遙法外,警方懷疑該名男首腦得知同黨遭逮後,四處逃亡躲匿。

起獲23張廢鐵廠開出收據

他指,在該項案件中,警方成功起獲23張由廢鐵廠開出的購買纜線收據,售出的纜線總值11,113令吉,收據人是6名男嫌中的其中3人。同時,警方亦從廢鐵廠處起獲重約29公斤的塑料編織袋銅線。除此,警方將嫌犯用作幹案的國產邁威扣返警局。警方已通知馬電訊領回上述纜線。

他補充,6名男嫌一經定罪,可面對罰款或長達2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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