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捨剩食予街友」惹禍
三網紅被傳召問話
出版日期: Tuesday, August 0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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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大馬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提供
(吉隆坡五日訊)一段拍攝三名社群媒體網紅將剩餘食物遞給一名無家者的影片近日在網路上瘋傳,引發輿論強烈譴責之後,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已傳召涉事三人錄取口供。
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已證實,該事件正援引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法令第588號)第233條文展開調查,該條款涉及濫用網絡設施。一旦罪名成立,涉事者可面臨最高50萬令吉罰款、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該影片在網上被大量網民批評為「令人反感且極度冒犯」,當局指出內容觸及「我國多元族群社會的敏感神經」。
三名涉案者今日稍早在柔佛依斯干達公主城警區總部接受問話,調查人員也扣押三部手機與三張SIM卡作為調查用途。
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隨後發表聲明,重申將透過「安全上網運動」(Kempen Internet Selamat, KIS)致力於「培養具有數位素養、道德觀與責任感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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