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投資計劃首七月詐四億令吉
沙巴受害者破財1,710萬
出版日期: Sunday, August 0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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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三日訊】警方數據顯示,今年前七個月,詐騙受害者在不存在的投資計劃中“投資”了約4,051億令吉,其中,沙巴佔173例,涉及“投資額”達1,710萬令吉。
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組總監拿督斯里南利莫哈末尤索夫(圖)表示,這近半億令吉的損失涉及3,293宗案件。
今年因不存在的投資計劃而損失的金額已超過2022年錄得的總金額2.197億令吉,當時涉及3,294宗案件。
2023年,共記錄了5,554宗案件,涉及損失4.754億令吉。
南利說,雪蘭莪州的案例為數最多,共有709宗,涉及1.155億令吉。
“其次是吉隆坡(455例,8,520萬令吉),柔佛(368例,3,130萬令吉),檳城(241例,4,290萬令吉)和霹靂(235例,3,200萬令吉)。
“森美蘭州記錄191例,涉及損失1,300萬令吉,馬六甲(187例,1,810萬令吉),彭亨(187例,820萬令吉),吉打(174例,1,110萬令吉)和沙巴(173例,1,710萬令吉)”
砂拉越記錄135例,涉及損失1,610萬令吉,登嘉樓(109例,1,020萬令吉),吉蘭丹(90例,380萬令吉)和玻璃市(39例,50.9萬令吉)。
南利說,警方援引刑事法令第420條調查涉及不存在投資的詐騙案。
他說:“調查結果取決於提供的證詞,副檢察官將決定是否根據第420條或其他法律條款對某人提出控訴。
他說,此類詐騙的幕後黑手也可以根據《金融服務法》第137條,即非法接收存款及其他涉及擁有“騾子帳戶”的相關法律條款被起訴。
南利也表示,許多案件被歸類為“無後續行動”案件,因為它們涉及民事訴訟或屬於其他當局的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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