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證人口供書不符刑事法典條文規定
沙巴水門案展一月審訊
出版日期: Sunday, December 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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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十六日訊】沙巴水門案審訊已展期至明年1月22日和24日。
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馬納特是在一名重要證人的口供沒有在刑事訴訟法典(CPC)規定的14天要求下完成之後,宣佈審訊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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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審的是前沙巴水務局總監阿旺莫哈末塔爾達(59歲),他的妻子弗基雅(57歲),以及前副總監林南炳(66歲)。
他們被共同控告涉及3700萬令吉的洗錢罪,包括2016年10月至11月之間的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及非法持有奢侈品。
在庭審恢復時,副公共檢察司馬哈迪朱末告訴法庭,他們準備好本案的第45名新證人,即本案的查案官。
代表林南炳的律師拿督陳福全提出異議,指查案官的證人口供書不符合刑事訴訟法典第402B(2)(c)條的規定。
根據該條款,口供書的副本應在庭審開始前的14天內,由提出口供的一方或代表其的一方送交給訴訟中的其他各方,除非各方另有協議。
陳律師表示,他們僅在2023年12月1日接到第一份證人口供書,以及在2023年12月4日接到第二份證人口供書。
他說:“由於這是一名重要證人,我們不能同意在今天的聽證中使用這份證人口供書”。
檢方隨後告訴法庭,第45名證人已準備好口供書,以避免進一步延遲。
他說:“我們了解這個案件已經拖延了七年以上,控方階段現在幾乎已經進入尾聲,還有兩名證人,即此案的查案官。
他說:“我們今天的證人願意口頭提供證詞。”
法官在宣佈展期審訊時表示,展期是為了使證人陳述符合刑事訴訟法典第402B(2)(c)條規定的14天要求。
他說,這也是為了為各方節省時間,因為如果第45名證人的證詞以口頭形式表達,將需要很長時間。
他說:“這也是為了使辯護律師能夠準備提問證人的問題”
他提醒各方為下一次聽證做好準備,以避免提出可能進一步延遲案件聽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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