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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税收局法令修正案呈本次國會會議
沙巴根據联邦課徵稅款索回四成在望
出版日期: Monday, October 0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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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九日訊)預料1995 年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法令修正法案(第533号法案)將在今日起舉行的第15届国会下议院第2期第3次会议期間提呈,沙巴根據联邦從沙巴課徵稅款索回四成在望

。

根据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联邦政府必须将沙巴的40%净税收返还给沙巴。 只是问题在于,如果沙巴政府不清楚联邦政府征收了多少税收,又能如何执行这项规定?

農業及糧食安全部副部長兼亞庇國會議員拿督陳泓縑今日在臉書貼文分享自已在国会议会桌上接到一份有关修订1995 年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法令修正法案(第533号法案)。

他說,此前,沙巴希望联盟撤回针对联邦政府提起的诉讼时,与联邦政府达成协议,即联邦政府必须向沙巴州政府提供,联邦政府通过内陆税收局(LHDN)向沙巴收取总收入的资讯,以借此计算联邦宪法第 112D条文所规定的40%净税收分成。

他說,这项法案的第2条寻求修订第533号法令第6条,以增加新段落:第(1)(da) 和 (db),扩大内陆税收局董事会成员,来增加一名代表沙巴的人士和一名代表砂拉越的人士。他们会由联邦部长分别咨询沙巴首席部长或砂拉越总理后进行任命。同时,在未咨询相应首席部长或总理的情况下,联邦部长不得解雇沙巴或砂拉越的代表。

他說,一旦有了来自沙巴政府的代表加入内陆税收局董事会,沙巴政府将能够确定和得知联邦政府从沙巴所征收的税款(所得税、印花税、公司税等),从而使沙巴政府能够根据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索回40%的收入。

他期待接下来这项法案的辩论,并希望朝野国会议员都能给予支持,以进一步加强巩固沙巴和砂拉越原有的权利。

此前,第一副財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馬斯蘭表示,提呈1995 年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法令修正法案是根據6月5日內閣會議的決定,以尊重和賦予沙巴和砂拉越更多權力,符合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執行行動理事會的精神。

國會下議院會議一直持續到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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