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市議會開始接受
齋戒月攤檔申請
出版日期: Tuesday, April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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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廿六日訊】斗湖市議經證實,經可處理飲食業者申請在齋戒月期間,於路邊,店鋪前及住宅前面擺設檔子營業。
斗湖市議會副秘書長娜比拉受詢時表示,有意申請的飲食業者,可以前往斗湖市議會第16號櫃檯,攜帶身份證複印本,食品處理卡(kad pengenali makanan)及注射預防針證明卡。
有關批准者也必須嚴格遵守行管令規定下所列出的各項標準作業程序(SOP)。
這項批准是在循眾要求下,獲得州地政及房屋部批准在全沙巴區域實施,申請的飲食業者不計種族宗教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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