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由菲載人蛇入境
根水警扣2無證船長
搜獲十多萬披索現金
出版日期: Sunday, April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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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運載非法移民偷渡入根被扣2艘船。
【山打根廿四日訊】涉嫌企图由菲律宾的塔巴湾島運載非法移民偷渡入境,山打根水警部隊成功扣留了兩艘,由兩名年齡分別為25歲和55歲的男子駕駛的船隻,他们沒有有效的身份證件。
山打根警區主任莫哈末阿兹哈助理总监説,逮捕行动是在凌晨2時30分至2時50分之間展开的,當時山打根水警隊在山打根海域的巴哈拉海域进行巡邏。
“當時,水警發現了兩艘船隻從海中進入可疑情況進入山打根水域。”他說。
然後,水警扣留了兩艘船並逮捕了兩名船長,以及分別涉嫌企圖偷渡進入山打根的73名乘客(移民)兒童,男子和成年婦女。
他說,除了扣押兩艘船以外,還從兩個船長身上扣押了109,940菲律賓披索的現金,這些現金被認為是從旅客或移民那裡獲得的運載費用。
據信每位移民乘客向船長收取1,000披索。
“在事發時兩艘船並排行駛,據信這是從菲律賓塔巴灣島經非法道路或路線駛往山打根。”他补充説。
所有逮捕者都接受了新冠肺炎篩查測試,所有逮捕的測試結果均為陰性反应。
警区主任是今日在山打根市警察局刑事調查部會議室的新聞發布會上作出上述发表。
出席會議的還有沙巴水警4區指揮官艾哈邁德阿里芬助理总监和山打根水警指揮官鲁斯丁巴令副警监。
阿茲哈說,將根據《2007年反人口販運和反偷運移民法》第26條對所有被拘留者進行調查,這些人即是運载非法移民進入山打根的船的所有人或船主或船長。
他也説,如果罪名成立,將被判處不超過5年的監禁和不超過250,000令吉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來自菲律賓塔巴灣島的55歲和來自山打根的25歲的船長,被還押28天协助調查。
同時,針對根據1969/53年《移民法》第6(1)(c)節被拘留的64人的調查也將開放,無需有效通行證即可進入山打根地區。
如果罪名成立,可被處以不超過10,000令吉的罰款或不超過5年的監禁,或一次並處兩次,鞭笞不超過6次。
包括兩名船長在內的全部64人將被還押14天。
其餘11人擁有有效證件但未通過有效或憲報公佈的路線進入山打根,將根據1969/53年移民法第5條第2款展開調查,以通過未經授權或非法的地方進入山打根地區。
如果被定罪,可處以不超過10,000令吉的罰款或不超過5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所有擁有Mykad的11個人將被還押7天。
艾哈邁德在同一個新聞發布會上說,在3月期間,水警還拘留和驅逐了5起進入山打根水域的外國人案件,这些人被驅逐出境,這也是為了遏制新冠肺炎的传播。他們之所以來山打根或我國水域的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在這裡有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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