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靜芝支持加重刑罰對付盗獵者
遏阻非法狩獵行為
出版日期: Friday, April 0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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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劉靜芝。
【斗湖八日訊】斗湖國會議員拿督劉靜芝重申,修正現有的法令提升刑罰,對付涉及危害野生動物者,與嚴厲執法,都是同樣重要的。
她說,如果沒有嚴厲的執法,再重的法令也只是紙上談兵。
亦是前任副首長兼旅遊,文化及環境部長的拿督劉靜芝是於今天在一篇文告中指出。
她認為,在法律面對人人平等的原則是必須獲得執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應適用於所有公民,因為他們應受法律正當程序的約束。
"執行法律必須不受任何方面的干涉。重要的是要維護法治,以便將犯法的人繩之以法。"
她在評論能源和自然資源部長拿督斯里三蘇安奴亞最近宣布,一旦政府通過並實施對現有法律的修正案,任何涉及野生動物販運者,特別是偷獵者,將面臨高達100萬令吉的罰款。
引述他的話說,政府在進入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第716號法案)的最後階段,然後提交內閣,隨後再提呈國會。
目前,任何人,包括偷獵者,可被處以最高50萬令吉的罰款或不超過五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拿督劉靜芝也歡迎調升最高100萬令吉罰款。
“自2019年以來,我們一直在聽說這項修正案,希望它能早日實現。它應適用於包括沙巴州在內的所有州,以阻止偷獵和其他與野生動植物有關的犯罪。”
她說,公眾有權知道對涉及一名前國會議員的偷獵案件進行調查的結果,該名人士是州森林局執法人員抓獲的其中一人,有關人士疑在馬廖盆地涉及非法狩獵而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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