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遭刀匪劫走三百令吉
少女認罪判守行一年
出版日期: Thursday, March 0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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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四日訊】虛報遭一名持巴冷刀的劫匪打劫,被搶走300令吉現款,一名19歲友族少女今天在報假案罪名下被控送上法庭,被告俯首認罪,被判守行一年,由母親已1500令吉擔保。
被告是於本月2日下午3點47分到斗湖市區警察局報案,指她在當天中午12點20分在哇哇山園一間商店,遭到一名手持巴冷刀的劫匪打搶,被搶走了身上帶著的300令吉。
警方刑事調查組人員根據被告的報案進行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獲得的證據,發現被告的報案是虛假的。
被告於今天被控上法庭時,承認她向警方作出的報案是虛假的。
根據《刑事法令》第182條的規定,被告可被判處6個月監禁或不超過2,000令吉的罰款,或兩者並罰。
承審推事德祖爾厄爾米友魯斯宣判被告守行一年,由母親以1500令吉擔保,擔保金不需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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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警區主任彼得翁布斯助理總監說,被告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警方將對任何虛假的報案行為採取行動。
他說,這種行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會給社會造成巨大傷害。
同時這也將浪費警方調查人員和政府資金和時間來調查不存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