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消部官員在湖
被控行賄不認罪
出版日期: Friday, February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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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廿日訊】國內貿易和消費者事務部(KPDNHEP)的一名官員今天在斗湖設立的特別刑事法院對行賄罪不認罪。
40歲的被告Aisah Batik於2017年8月15日下午4點在斗湖第四區海上警察基地碼頭被控犯觸犯此罪行。
根據指控,貿消斗湖分局助理首席執行官艾莎(Aisah)從31歲的哈代安薩·巴赫蒂亞(Hardyansah Bahtiar)那裡收受500令吉的現金賄賂,以釋放的一部用於走私液化氣的木船。
被告作為調查人員的行為違反了《 2009年馬來西亞反腐敗法令》第17(a)條的規定,並能根據該法第24條受到處罰。
如果被定罪,Aisah可能被判入獄20年,並處以不少於受賄價值的5倍或10,000令吉的罰款,以較高者為準。
法官阿布·巴克·馬納特(Abu Bakr Manat)批准了被告10,000令吉的保釋金和4,000令吉的押金,將護照交給了法院,並禁止干預起訴證人,直到案件解決為止。
此案於4月16日再次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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