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道燒沙爹烤雞翅等小食
湖21間餐館違規被罰款
出版日期: Saturday, January 0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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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三日訊】斗湖市議會執法隊在去年10月份至12月為止,總共給21間因為違規在行人道煮食的餐館開出罰單。
上述消息是市議會負責外勤的副秘書娜比拉在常月大會上回答何汶平市議員的提問時所透露。
較早前,市議會產業經理莉莉在常月大會上要求常大會議考慮特定時間內批准在店鋪四周的停車位上燒沙爹及雞翅膀等小食,以吸引遊客。
但市議會主席拿督安魯拉表示,在停車場燒烤煮食都是不太妥當,如果是現成包裝食物供外帶則另當別論。
衛生小組主任拿督陳志新市議員提醒常大在很早之前已經通過不讓行人道作為煮食場所。莉莉卻表示,她要求的乃是停車場而不是行人道,兩者有差別,因為行人道煮食會造成阻礙,也會影響行人安全。
唯拿督陳志新也反提醒,市議會批准在停車場的準則只是擺設桌椅進食,而不是在停車場燒烤煮食,除了燒烤煙味會造成衛生問題之外,也擔心安全問題。
何汶平市議員就詢問,既然行人道不準煮食,為什麼沒有看到任何的取締?
這時負責外勤的副秘書娜比拉就回答,其實在10月至12月市議會都有進行突檢,單單在最近兩個月,就有兩間餐館因為違規各被罰款300令吉。
此外,在10月至今,已經有21間餐館被罰款。
交通小組主任阿末達巴表示,該小組調查過申請在停車場擺買的店鋪,並贊成給於批准,以便增加市議會的收入。
但是女市議員羅絲乃妮表示,在停車場擺賣恐怕會造成安全問題,擔心汽車駕駛員一個不小心會撞到。
阿末達巴透露,若是交通小組觀察過的餐館都會給三角圓筒來區分範圍,避免車子駛過時造成意外。
慕斯里賓摩哈末市議員則用一間發佳商業區的著名餐館作例子,指出市議會批准在停車場擺設的時間是傍晚6時,但是該餐館卻提早就將桌椅擺出來。
市議會主席拿督安魯拉下令娜比拉對這項課題進行調查,並表示任何的生意都需要顧及各方的便利與安全,並要求相關單位對這項課題再行深入研究,作出一個考量周全,惠及所有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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