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警取締快速脚車行動
卅一青少年接罰單
出版日期: Monday, July 0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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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納閩卅日訊】閩警展開取締快速脚車行動,31名本地青少年吃罰單!
納閩警區主任莫哈末法里警監於昨晚發出新聞文告披露該項案情。
他說,閩警交通調查及執法局於本月22日接獲民眾有關在班朱希丹路出現快速脚車活動的投報,迅速成立一支警隊在該處埋伏一週,發現確有其事。
他說,警方於本月29日約中午12時20分成立一支以卡莉絲達警長為首的隊伍,連同6名警員在甘榜伯罕巴都班朱希丹路展開取締行動,成功攔查31名年齡介於10至17歲的本地巫裔青少年,並援引1959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b)條文(改装成無煞車及煞鈴的脚車)開出罰單。所有脚車遭警方扣返警局,以作進一步調查。
他補充,警方已傳召涉案青少年的家長到警局解释警方的行動,並忠告涉案者遠离非法兼無益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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