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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雇主是否依照最低薪制發薪
保佛勞工局將審查發薪記錄
被發現違法令者可罰款一萬
出版日期: Monday, June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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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保佛廿三日訊】保佛人力資源部助理總監萊查理雷察指出,勞工局將展開審計保佛的雇主發薪酬給僱員的記錄,以鑒定雇主是否有依循最低薪金制法規(2018)來行事,違規者可在沙巴勞工法令(第67章)條規下被檢舉,並遭到不超過一萬令吉罰款的懲罰。

他說,當該部門的職員上門展開審計工作時,雇主必須提供僱員的五種文件,即僱員的委任書(合約)、薪水單、僱員超時津貼記錄、僱員上下班記錄及僱員的假期記錄。

保佛民興黨華人事務部今日於保佛民興黨黨部,成功舉辦“員工薪金”和“勞工法令”講座會,共有大約一百位商家出席聆聽。

萊查理雷蒙也指出,現時受月薪的僱員的最低薪金為每月1100令吉,而受日薪者則42令吉30仙一天。

在問答的環節中,商家紛紛發問許多他們所面對的問題,其中包括僱員的病假、僱員享有的有薪公共假期問題、超時津貼以及遲到僱員的扣薪問題等。

保佛民興黨華人事務部主任黃漢恆在上述講座會上贈送紀念品予萊查理雷察,以示感激他前來主持該講座會。與此同時,他也感謝商家撥冗出席聆聽,從而獲得增廣知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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