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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馬潮聯青學藝比賽 // 湖區415巴中舉行
出版日期: Saturday, March 3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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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斗湖卅日訊】斗湖潮州公會青年團訂於4月15日(星期日)上午 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假巴華中學課室舉辦「2018全國馬潮聯青學藝比賽」,在籍中小學生受促踴躍參賽,現場報名即可。本年度斗湖區學藝比賽依序為「第28屆華文硬筆書法比賽」、「第42屆華文書法比賽」及「第41屆美術比賽」。比賽時間為硬筆書法上午8時30分開始、華文書法上午10時正開始,以及美術比賽下午1時30分正開始。

「第41屆美術比賽」各組題目時,呼籲此間中小學在籍學生踴躍報名參賽。這項由馬潮聯青舉辦之全國賽只限中小學學生參與,A-Level、專業文憑、大學基礎課程學生只能參與公開組賽事。

「第41屆美術比賽」題目依序為,公開組題目:《徜徉》、《共生》、《百花爭艷》以及《自由自在》。高中組題目:《追憶》、《晨音》、《和平願景》以及《老街遊記》。初中組題目:《菜巿場》、《鄉間小路》、《榴蓮園》以及《果園》。

高小組題目:《貓山王》、《夕陽》、《本地水果》以及《早晨》。初小組題目:《小狗》、《我的家》、《下雨》以及《媽媽》。

本屆學藝比賽籌委主任陳貞妃今日公佈賽事消息時呼籲此間在籍中小學生踴躍參賽,賽事無需預早報名、無需任何收費,參賽者只需現場入座及填寫報名表格即可。

為鼓勵學生參賽,主辦當局將設每組分設3名特優及7名優秀獎,高中及初中組各3名特優每位現金40令吉、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小學組各3名特優每位現金20令吉、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各組7名優秀獎各獲得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任何詢問可聯絡潮青團長羅宏達(012-8103133)或籌委主任陳貞妃(012-8185550)。

第21屆硬筆比賽

「第21屆華文硬筆書法比賽」簡章:

1。宗旨:提高及推廣華文硬筆書法藝術,激勵更多人士認識硬筆書法藝術。

2。參賽資格:只限斗湖區在籍學生,不拘性別,皆可報名參賽。

3。比賽日期: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

4。時間:上午8時30分

5。地點:巴華中學

6。報名:現場報名

7。組別:高中組(高一、高二及高三,Form4&5)

初中組(初一、初二及初三,Remove Class、Form1、2&3)

高小組(小學四、五、六年級)

初小組(小學一、二、三年級)

8。比賽項目:高中組-楷書(任何黑色的硬筆皆可使用,鉛筆和火炭筆除外)

初中組-楷書(任何黑色的硬筆皆可使用,鉛筆和火炭筆除外)

高小組-楷書(任何黑色的硬筆皆可使用,鉛筆和火炭筆除外)

初小組-楷書(鉛筆)

9。比賽方式:舉行現場比賽,題目在現場比賽時才公佈

10。比賽時間:一小時

11。紙張、字范:1。紙張及字范由主辦當局在現場供給。

2。各組參賽者必須依照所提供的字范書寫。

3。參賽者必須自備鉛筆、黑色鋼筆或黑色圓珠筆等用具

(墊底自備)

12。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用黑色筆寫上作者中英文姓名、身份証號碼、年齡、籍貫、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及參賽組別。

13。獎勵:每組分設3名特優及7名優秀獎

高中及初中組(3名特優每位現金40令吉、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小學組(3名特優每位現金20令吉、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每組7名優秀獎各獲得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14。評選:比賽之評選工作由主辦當局邀請書法界人士進行評選。評選決定為最後之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評選成績將在本地報章公佈。

15。作品主權:作品主權歸斗湖潮州公會青年團保存。

16。大會聯絡人:團長羅宏達(012-8103133)

籌委主任陳貞妃(012-8185550)

17。本簡章如有未盡善處,得由主辦當局增刪之。

第42屆書法比賽

「第42屆華文書法比賽」簡章:

1。參賽資格:只限斗湖區在籍學生,不拘性別,皆可報名參賽。

2。比賽日期:2017年4月15日(星期日)

3。時間:上午10時正

4。地點:巴華中學

5。報名:現場報名

6。組別:高中組(高一、高二及高三,Form4&5)

初中組(初一、初二及初三,Remove Class、Form1、2&3)

小學組(小學一、二、三、四、五、六年級)

7。比賽項目:小學至中學組-楷書(採用由馬潮聯青所提供之統一紙張,書寫二十個字,書體不拘,惟須題款。如有關的作品未採用馬潮聯青提供的紙張,該作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8。比賽方式:舉行現場比賽,題目在現場比賽時才公佈

9。比賽時間:一小時

10。紙張、字范:1。紙張及字范由主辦當局在現場供給參賽者限用統一規格之各組比賽紙張。

2。各組參賽者可自由選擇繁體或簡體書寫。

3。參賽者必須自備毛筆及墨汁。

1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用黑色筆寫上作者中英文姓名、身份証號碼、年齡、籍貫、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及參賽組別。

12。獎勵:每組分設3名特優及7名優秀獎

高中及初中組(3名特優每位現金40令吉、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小學組(3名特優每位現金20令吉、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每組7名優秀獎各獲得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13。評選:比賽之評選工作由主辦當局邀請書法界人士進行評選。評選決定為最後之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評選成績將在本地報章公佈。

14。作品主權:作品主權歸斗湖潮州公會青年團保存。

15。大會聯絡人:團長羅宏達(012-8103133)

籌委主任陳貞妃(012-8185550)

16。本簡章如有未盡善處,得由主辦當局增刪之。

第41屆美術比賽

「第41屆美術比賽」簡章:

1。參賽資格:只限斗湖區在籍學生,不拘性別,皆可報名參賽。

2。比賽日期:2017年4月15日(星期日)

3。時間:下午1時30分

4。地點:巴華中學

5。報名:現場報名

6。組別:高中組(高一、高二及高三,Form4&5)

初中組(初一、初二及初三,Remove Class、Form1、2&3)

高小組(小學四、五、六年級)

初小組(小學一、二、三年級)

7。紙張:高中組紙張大小規定38cm x 55cm

初小至初中組紙張大小規定27.5cm x 38cm

紙張由主辦當局供給,參賽者必須自備水彩、蠟筆或木彩筆

8。比賽項目:西洋畫:高中組(水彩)

初中組(水彩)

高小組(水彩)

初小組(蠟筆或木彩筆)

9。比賽方式:舉行現場比賽,唯題目可預先公佈

10。比賽時間:3小時

11。為避免破壞作品之美觀及價值性,所有參賽者之作品必須用黑色筆寫上作者中英文姓名、身份証號碼、年齡、籍貫、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參賽組

別及屬會青年團之印章。不可直接寫在參賽作品背面,必須清楚填寫在參賽表格上然後將之釘或夾在作品上。

12。獎勵:每組分設3名特優及7名優秀獎

高中及初中組(3名特優每位現金40令吉、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小學組(3名特優每位現金20令吉、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每組7名優秀獎各獲得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13。評選:比賽之評選工作由主辦當局邀請書美術界人士進行評選。評選決定為最後之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評選成績將在本地報章公佈。

14。作品主權:作品主權歸斗湖潮州公會青年團保存。

15。大會聯絡人:團長羅宏達(012-8103133)

籌委主任陳貞妃(012-8185550)

16。本簡章如有未盡善處,得由主辦當局增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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