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計劃隨團往仙蓬蓬島度假 // 中國遊客機廁吸烟被控 // 案定25日湖法庭審理
出版日期: Saturday, January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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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十九日訊】本月十六日在亞航班機上吸煙被捕的中國男子今天被控上斗湖法庭,但由於今天斗湖法庭的所有法官和一級推事都身在砂拉越出席一項法律大會,案件擇定於本月25日審訊。被告李金明(譯音),41歲,來自中國雲南省。他被控於2018年1月16日,約下午1點01分,在亞洲航空AK5746班機廁所內吸煙,當時飛機正由吉隆坡飛往斗湖,因此觸犯了2016馬來西亞民航法令第100條文,在此法律條文下罪名成立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萬5000令吉或坐牢1年,或兩者兼施。被告李金明(譯音)今天是聘請劉漢明大律師出庭。廣告_OCDN.jpg)
據劉漢明大律師解釋說,由於斗湖法庭的法官和一級推事都前往砂拉越出席2018年開年大會,因此案件由低庭主簿官普絲巴娃蒂處理。案件只是過堂,沒有記錄被告認罪或不認罪。普絲巴娃蒂低庭主簿官將案件擇定在本月25日上午9時,在斗湖法庭審理。普絲巴娃蒂也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和兩位本地人擔保外出候審,被告的護照需交由法庭保管,同時被告每一個星期一次,到斗湖警察局向本案調查官簽到。直到案件在本月25日開審為止。據知,被告較後獲得仙本那Bum Bum島度假村的兩位職員簽保,將他擔保外出候審。被告於本月17日在警方完成調查之後,也是獲得Bum Bum島度假村安排兩位職員將他保釋出來。被告和好友劉先生及另外八名中國遊客原本是於16日乘搭亞航班機由吉隆坡飛來斗湖,計劃到仙本那Bum Bum島度假村度假,原定在明天離開斗湖。被告的劉姓好友在被告出事後一直陪伴著被告,今天也陪同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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