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淫猥四名少男被控不認罪 前伊教主教准以一萬六千令吉保外 案展14日開審
出版日期: Friday, December 0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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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斗湖七日訊】一名前任伊斯蘭教主教涉及4項違禮儀罪行,連續淫猥4名少男而於今日被控上此間推事庭,惟被告否認有罪案展本月14 日開審。本案被告為現年34歲的蘇洛籍前任伊斯蘭教主教,其被控於2016年6月至8月份在任期間,於此間阿拔士路10哩英達鎮第6巷某單位內先後淫猥4名少年而面對刑事法典第377D 條文的提控。控方首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6月份某日晚上10時20分在上述地點淫猥1名年僅15歲的友族少年A。第二控狀指被告於同年6月份某日晚上11時在上述地點淫猥1名年僅16歲的友族少年S。第三控狀指被告於同年6月份某日晚上11時在上述地點淫猥1名年僅15歲的友族少年A。以及第四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8月份某日晚上10時45分淫猥1名友族少年M。廣告_OCDN.jpg)
被告聞訊後否認有罪,承審推事庭推事菲韓沙。法麗妮允許被告以1萬6千令吉及8名本地人名譽保外候審。案展本月14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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